《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文化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   发布日期: 2023-12-13 16:19   

2023年11月1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文化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桂政办发〔2023〕79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现就《若干措施》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文化旅游可以带动产业发展、舒缓人们生活,为提高人类社会生活品质、品格、品味提供不同的时空感受,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占据重要位置。推进我区文化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经济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的实际行动,是建设新时代壮美广西、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广西篇章的重大实践,是深入实施扩大内需战略、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的迫切需要,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文化和旅游发展,将其作为事关全局和长远发展的大事来抓。今年3—5月,为充分把握新阶段文化旅游发展趋势,找准我区文化旅游发展的短板所在,推进我区文化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文化旅游强区和世界旅游目的地,在自治区领导带领下,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组织专题调研组,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分赴区内外开展调研,形成了高质量发展调研报告。7—10月,按照自治区领导的指示批示要求,由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牵头,结合前期调研成果,起草制定了该《若干措施》。

出台《若干措施》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指示精神、国务院《关于释放旅游消费潜力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具体行动,是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建设世界旅游目的地和文化旅游强区重大部署的务实举措,是立足新阶段、新趋势,促进全区文化旅游强优势、补短板,创新推进文化旅游高质量发展上台阶、出实效的有效举措。

二、主要框架及内容

《若干措施》包括正文和附件两个部分。正文共8个部分28条,从强化统筹布局、深化文旅融合、丰富产品供给、优化旅游环境、做强市场主体、加强宣传推广、扩大交流合作、强化保障措施等方面提出推进文化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措施。附件为自治区旅游发展专项资金新增奖励一览表。

(一)强化统筹布局

第1—3条分别从加快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建设、优化区域联动发展、办好办实广西文化旅游发展大会等方面提出相关措施优化文化旅游发展格局和促进机制。

(二)深化文旅融合

第4—5条分别从推进文艺精品创作、加强文化资源活化利用等方面提出相关措施促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

(三)丰富产品供给

第6—8条分别从加大优质旅游供给、业态创新、扩大消费等方面提出相关措施推动文化旅游产品供给扩能升级。

(四)优化旅游环境

第9—13条分别从旅游基础设施、旅游交通服务、“一键游广西”项目建设、旅游服务质量提升、旅游市场监管等方面提出相关措施推动全区旅游环境优化。

(五)做强市场主体

第14—17条分别从引进头部企业、支持文旅企业发展、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等方面提出相关措施壮大文化旅游市场主体。

(六)加强宣传推广

第18—19条分别从创新宣传方式、壮大营销机构等方面提出相关措施推动提升文化旅游宣传推广效能。

(七)扩大合作交流

第20—22条分别从深化国内合作交流、拓展国际合作交流、发展入境旅游等方面提出相关措施扩大文化旅游交流合作。

(八)强化保障措施

第23—28条分别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强财政支持、加强要素保障、加强队伍建设、改进旅游统计工作、政策措施贯彻落实等方面提出相关措施为全区文化旅游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

(九)附件

自治区旅游发展专项资金新增奖励一览表明确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最佳旅游乡村”、全国旅游演艺精品名录入选项目、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现象级文旅项目等新增奖励项目和奖励额度。

三、创新亮点

《若干措施》重点针对全区文化旅游存在的短板问题采取改进措施,在以下八个方面实现了创新突破:

一是创新推动区域联动发展。提出完善“三地两带一中心”区域协同发展机制,加强串珠成链,打造跨区域精品线路,建设“大桂林旅游圈”,把边关风情旅游带打造成广西旅游新的增长极;鼓励各市明确城市定位和品牌形象,打造标志性旅游产品,建设各具特色的旅游休闲城市。

二是创新文化旅游发展大会办会机制。提出强化文旅大会承办城市竞争性举办机制,开展对承办城市筹备工作综合考核评估,督促兑现承办承诺;鼓励其他城市加强项目建设,联合承办城市推出大会观摩精品线路。

三是创新文旅融合促进机制。提出塑造广西文化旅游故事IP、形象IP、产品IP,鼓励全区各县(市、区)实施“六个一批”行动,打造一批高品质景区(度假区)、一批特色度假酒店(精品民宿)、一批特色旅游商品(系列)、一批特色美食、一批特色文化旅游活动。

四是创新提升产品和服务供给。提出开展景区度假区品质提升行动,鼓励实施“一景区(度假区)一方案”,推进景区度假区环境改善、产品升级、服务提升;鼓励各地设立旅游服务质量“监察团”“监察员”,鼓励旅游企业建立“首席质量官”“标杆服务员”制度。

五是创新促进交旅融合发展。提出拓展机场、高铁站、汽车站、邮轮码头等客运旅游服务功能;推进“旅游型”“休闲型”高速公路服务区建设;在国省干线公路和通往景区公路沿线增设一批观景平台、自驾车旅居车营地、驿站等设施,积极拓展定制客运服务。

六是创新智慧旅游服务。提出推进“一键游广西”建设运营,加快完善“一云一池三平台”,全面提升用户体验度和监管便捷度;以桂林为试点,引导推进重点范围的旅游购物30天无理由退货。

七是创新旅游宣传模式。提出完善宣传部门统筹,文旅、商务、广电、体育等部门同频共振的全区文化旅游宣传推广新机制;成立国内国际旅游市场振兴联盟,开创旅游、航空、金融、教育、媒体携手振兴旅游市场的新模式;实施新媒体传播工程、引导培育文旅“网红”、加快建设旅游景区类影视拍摄基地等旅游宣传营销新方式;对推广广西文化和旅游贡献重大的电影、电视剧、视听节目等制作单位给予奖励。

八是建立激励各地加快创新的机制。提出选优配强市县分管领导;优化服务、搭建平台,通过政策引导、金融扶持、宣传推广等措施,对各类市场主体打造现象级文旅项目给予重点支持;优化自治区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分配机制,采用竞争性申请项目资金办法,带动政府和社会资本投入;新增加对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最佳旅游乡村”、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等的奖励政策,突出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的要求,鼓励各地打造具有文化底蕴的、符合市场消费新趋势的高品质文旅项目。



政策解读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文化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   发布日期: 2023-12-13 16:19   

2023年11月1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文化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桂政办发〔2023〕79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现就《若干措施》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文化旅游可以带动产业发展、舒缓人们生活,为提高人类社会生活品质、品格、品味提供不同的时空感受,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占据重要位置。推进我区文化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经济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的实际行动,是建设新时代壮美广西、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广西篇章的重大实践,是深入实施扩大内需战略、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的迫切需要,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文化和旅游发展,将其作为事关全局和长远发展的大事来抓。今年3—5月,为充分把握新阶段文化旅游发展趋势,找准我区文化旅游发展的短板所在,推进我区文化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文化旅游强区和世界旅游目的地,在自治区领导带领下,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组织专题调研组,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分赴区内外开展调研,形成了高质量发展调研报告。7—10月,按照自治区领导的指示批示要求,由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牵头,结合前期调研成果,起草制定了该《若干措施》。

出台《若干措施》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指示精神、国务院《关于释放旅游消费潜力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具体行动,是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建设世界旅游目的地和文化旅游强区重大部署的务实举措,是立足新阶段、新趋势,促进全区文化旅游强优势、补短板,创新推进文化旅游高质量发展上台阶、出实效的有效举措。

二、主要框架及内容

《若干措施》包括正文和附件两个部分。正文共8个部分28条,从强化统筹布局、深化文旅融合、丰富产品供给、优化旅游环境、做强市场主体、加强宣传推广、扩大交流合作、强化保障措施等方面提出推进文化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措施。附件为自治区旅游发展专项资金新增奖励一览表。

(一)强化统筹布局

第1—3条分别从加快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建设、优化区域联动发展、办好办实广西文化旅游发展大会等方面提出相关措施优化文化旅游发展格局和促进机制。

(二)深化文旅融合

第4—5条分别从推进文艺精品创作、加强文化资源活化利用等方面提出相关措施促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

(三)丰富产品供给

第6—8条分别从加大优质旅游供给、业态创新、扩大消费等方面提出相关措施推动文化旅游产品供给扩能升级。

(四)优化旅游环境

第9—13条分别从旅游基础设施、旅游交通服务、“一键游广西”项目建设、旅游服务质量提升、旅游市场监管等方面提出相关措施推动全区旅游环境优化。

(五)做强市场主体

第14—17条分别从引进头部企业、支持文旅企业发展、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等方面提出相关措施壮大文化旅游市场主体。

(六)加强宣传推广

第18—19条分别从创新宣传方式、壮大营销机构等方面提出相关措施推动提升文化旅游宣传推广效能。

(七)扩大合作交流

第20—22条分别从深化国内合作交流、拓展国际合作交流、发展入境旅游等方面提出相关措施扩大文化旅游交流合作。

(八)强化保障措施

第23—28条分别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强财政支持、加强要素保障、加强队伍建设、改进旅游统计工作、政策措施贯彻落实等方面提出相关措施为全区文化旅游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

(九)附件

自治区旅游发展专项资金新增奖励一览表明确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最佳旅游乡村”、全国旅游演艺精品名录入选项目、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现象级文旅项目等新增奖励项目和奖励额度。

三、创新亮点

《若干措施》重点针对全区文化旅游存在的短板问题采取改进措施,在以下八个方面实现了创新突破:

一是创新推动区域联动发展。提出完善“三地两带一中心”区域协同发展机制,加强串珠成链,打造跨区域精品线路,建设“大桂林旅游圈”,把边关风情旅游带打造成广西旅游新的增长极;鼓励各市明确城市定位和品牌形象,打造标志性旅游产品,建设各具特色的旅游休闲城市。

二是创新文化旅游发展大会办会机制。提出强化文旅大会承办城市竞争性举办机制,开展对承办城市筹备工作综合考核评估,督促兑现承办承诺;鼓励其他城市加强项目建设,联合承办城市推出大会观摩精品线路。

三是创新文旅融合促进机制。提出塑造广西文化旅游故事IP、形象IP、产品IP,鼓励全区各县(市、区)实施“六个一批”行动,打造一批高品质景区(度假区)、一批特色度假酒店(精品民宿)、一批特色旅游商品(系列)、一批特色美食、一批特色文化旅游活动。

四是创新提升产品和服务供给。提出开展景区度假区品质提升行动,鼓励实施“一景区(度假区)一方案”,推进景区度假区环境改善、产品升级、服务提升;鼓励各地设立旅游服务质量“监察团”“监察员”,鼓励旅游企业建立“首席质量官”“标杆服务员”制度。

五是创新促进交旅融合发展。提出拓展机场、高铁站、汽车站、邮轮码头等客运旅游服务功能;推进“旅游型”“休闲型”高速公路服务区建设;在国省干线公路和通往景区公路沿线增设一批观景平台、自驾车旅居车营地、驿站等设施,积极拓展定制客运服务。

六是创新智慧旅游服务。提出推进“一键游广西”建设运营,加快完善“一云一池三平台”,全面提升用户体验度和监管便捷度;以桂林为试点,引导推进重点范围的旅游购物30天无理由退货。

七是创新旅游宣传模式。提出完善宣传部门统筹,文旅、商务、广电、体育等部门同频共振的全区文化旅游宣传推广新机制;成立国内国际旅游市场振兴联盟,开创旅游、航空、金融、教育、媒体携手振兴旅游市场的新模式;实施新媒体传播工程、引导培育文旅“网红”、加快建设旅游景区类影视拍摄基地等旅游宣传营销新方式;对推广广西文化和旅游贡献重大的电影、电视剧、视听节目等制作单位给予奖励。

八是建立激励各地加快创新的机制。提出选优配强市县分管领导;优化服务、搭建平台,通过政策引导、金融扶持、宣传推广等措施,对各类市场主体打造现象级文旅项目给予重点支持;优化自治区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分配机制,采用竞争性申请项目资金办法,带动政府和社会资本投入;新增加对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最佳旅游乡村”、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等的奖励政策,突出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的要求,鼓励各地打造具有文化底蕴的、符合市场消费新趋势的高品质文旅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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