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度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柳东新区商贸旅游局、柳东新区社会事务局、北部生态新区(阳和工业新区)投资促进局、北部生态新区(阳和工业新区)社会事务局,局机关各科室、局系统各单位,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桂职办〔2019〕39号)、柳州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柳州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柳职办〔2019〕30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19年度艺术、图书资料、文物博物、群众文化、播音、工程(广电行业)、艺术系列影视艺术、技术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对象
(一)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专业技术资格相应系列或专业申报条件的以下在职人员均可申报:
1.在柳州市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专业技术资格相应系列或专业申报条件的。
2.不在柳州市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但其人事档案托管在柳州市各级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一年以上的。
3.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达到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今年仍可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除符合相关文件规定并按照审批程序办理了延长退休年龄手续者以外,2018年12月31日以前已办理退休手续或已达规定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申报。
(二)无职称申报及破格申报的范围及程序
1.无职称申报应符合自治区无职称申报有关规定的条件和范围。国家机关分流或交流到企事业单位人员无职称申报限于副高级(含)以下专业技术资格。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直接评审高级职称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直接评审高级职称工作的通知(试行)》(桂职改〔2018〕1号)实施。
2.破格申报应符合所申报系列破格条件要求。破格申报为破学历或资历,不等同于无职称申报或越级申报。
3.各单位职改办应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无职称和破格审批的从严审核。无职称申报应严格把握好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时间,按规定需提供企业劳动合同及对应的社保缴费证明或事业单位入编(聘任合同)等证明材料。
(三)按照中央及自治区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
二、评审条件
艺术系列按照《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艺术系列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桂职办(2019)30号)的规定执行;图书资料系列按照《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图书资料系列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桂职办(2019)31号)的规定执行;文物博物系列按照《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文物博物系列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 桂职办[2019]32号)的规定执行;群众文化系列按照《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群众文化行业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桂职办[2019]33号);播音系列按照《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播音系列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桂职办〔2017〕46号)规定执行;工程系列广播电视专业按照《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系列广播电影电视专业高级工程师、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规定执行;艺术系列影视艺术、技术专业按照《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艺术系列影视艺术技术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桂职办〔2017〕47 号)规定执行。请申报评审的同志关注柳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门户网站相关公告或通知。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申报途径
1.我市各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应通过其人事劳动关系所在单位申报。已在柳州市各级人才市场办理档案托管的,可经所在单位同意并填写基层单位考核推荐意见后,通过各级人才市场推荐申报。
2.申报人身份性质应根据其申报时人事劳动关系所在工作单位确定。
3.中直驻柳单位或外省、外市驻柳企业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办事处等)专业技术人员,应根据本单位(系统)统一的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申报渠道申报,不得同时保留两种以上申报渠道,多头申报。如选择通过柳州市相应评委会申报的,中直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外省、外市驻柳企业的总公司(总部、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应就驻柳单位申报渠道问题出具书面意见,并报相应评委会所属职改部门备案,方可申报。
4.外市专业技术人员按规定条件通过委托评审方式到我市评审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应由申报人所属市级职改管理部门出具委托材料,并经我市职改办审核同意后推荐到我市相应系列中、初级评审委员会评审。
5.除银行、保险公司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外,申报人不得选择不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分支机构作为申报单位参评。
6.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在同一年度申报评审两个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如同一年度申报的,该年度所有评审结果无效。
(二)申报程序与材料
1.申报方式
(1)今年在我市申报评审的所有中、初级职称均使用广西柳州市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平台(http://www.zyjs.lzsrsj.com/)申报,具体申报流程和操作方式可参阅“广西柳州市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平台操作指南”,详见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liuzhou.gov.cn/职称业务)。
(2)关于申报播音系列中级、艺术系列影视艺术技术中、初级的人员,我局职改办将委托广西广播电视台播音中级评委会、广西广播电视台艺术系列影视艺术技术中、初级评委会进行评审。
2.个人信息
申报人所有申报材料原则上应提供原件扫描件,并按系统规定模块如实填写并上传材料,对个人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作出承诺,签署承诺书。因申报个人上传材料出现漏报、错报或未放指定位置导致的后果,由申报个人承担。
3.学历证书材料
体制内国有企事业单位参评人员学历真实性由单位负责核实;非公领域参评人员,教育部学信网能够查询到学历的参评人员由申请人所在单位根据学历证书编号等查询证书的基本信息在学信网上予以核实,教育部学信网不能够查询到学历的参评人员,则需提供学历证书、查档材料或学历认证机构出具的学历认证等相关材料。
4.继续教育材料
专业技术人员应在递交申报材料前完成本部门、本行业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和政府人社部门规定的2019年度公需科目学习任务。
5.论文材料
申报有论文、著作(作品)条件要求的专业,必须提交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作品),提供用稿通知或清样等均无效。论文、著作(作品)扫描件要有报刊报头或封面、版权页、目录及论文全文(主要章节)。外文论著请提供中文译文扫描件。
6.播音系列材料
申报播音系列职称需提交任现职以来的播音或主持代表作品(2件),内容包含新闻、通讯、专题、文艺节目等;广播、电视均为20分钟的节目,电视节目须有申报人主持节目的画面。作品须制成CD或DVD光盘,可在电脑及DVD中播放;如未换证的播音员主持人,可以扫描提交“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合格证”。
7.年度考核材料
从申报当年往前推算,5年内有过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不得申报。申报人需提供近5年年度考核登记表材料。申报初级的人员,工作年限还没到5年的,按实际工作年限提供年度考核登记表材料。
8.辅助材料
(1)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员申报,原则上应提供申报前连续6个月以上(不含申报当月)个人社保缴费清单,并提供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单位查档材料,明确单位性质。
(2)破格申报的,申报人应提供达到破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经申报我局职改办审核同意后方可评审。
(3)申报人存在身份证号码非正常升位(变动),且出现不同身份证号码关联的证明材料的(如学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应在申报材料中提供户籍管理部门关于两个身份证号码属于同一人的证明材料。
(三)实行职称申报材料“清单制”。
按“申报材料清单”的要求,将个人申报相关证明材料用原件扫描成图片,分别放到系统的指定位置。因申报个人上传图片模糊、漏报、错报或未放指定位置导致的后果,由申报个人承担。已进入评审环节不允许补充任何材料,如评审通过后审核发现仍存在继续教育、重新确认、学历职称证书等硬件材料缺失和其他不符合评审条件的情况,不予审批。
四、审核推荐要求
(一)单位审核推荐
1.申报人所在单位(部门)人事职改部门应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开展本单位(部门)申报审核工作。各单位(部门)应明确审查责任人,签署承诺书,明确审核责任。
2.各单位(部门)对申报人的学历、资历、专业技术经历、业绩成果、论文著作等材料的原件进行审核把关并予以查询核实,在申报系统中如实填写核实结果,对材料真实性负责,严禁将材料弄虚作假,不符合评审条件规定的材料推荐上报,否则按相关规定予以追责处理。如申报人办理档案托管的,申报人所在单位与档案管理部门应根据各自所掌握申报材料的情况,分别对上述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并承担相应责任。建立诚信档案制度,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个人、单位列入失信档案,并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3.各单位(部门)应对所有申报人员的申报情况、申报材料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材料包括:评审表、学历证书、现有职称证书、业绩成果获奖证书及论文、著作等。公示完成后,如果申报人申报情况及申报材料发生变更的,各单位(部门)应对变更情况进行补充公示。未经公示的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4.各单位(部门)应认真按照评审程序审查、组织审议推荐,并出具单位推荐意见。审议推荐小组一般由单位领导和专业技术人员5或7人组成,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少于三分之二。参加审议推荐小组的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应具有相应及以上级别的职称。
(二)职改部门审核审查
1.各级职改部门负责审查申报单位、主管部门材料审核履职情况、申报材料量化指标和“一票否决”等情况,严禁将不符合评审条件及申报程序不完整、不规范的申报材料报送评委会评审。
2.各级职改部门应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查,在各级职改部门审核申报评审材料过程中,发现申报人涉嫌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的,建立诚信档案制度,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个人、单位列入失信档案,作为各级评审委员会评审时重要参考依据。职改部门核实申报材料涉嫌造假,取消评审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其他评审相关问题
(一)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审验继续按《关于开展在线审验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通知》(桂职办(2016)120号)和《关于延长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在线审验时间的通知》(桂职办(2018)9号)进行在线审验,尚未进行在线审验的请登录广西人才市场职称网进行在线审验。
(二)中、初级证书注册验证。今年,我市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不再进行线下注册验证,全部通过广西柳州市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平台开展在线审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工作,具体要求另行发文通知。
(三)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自治区职改管理部门现行有效政策执行。工作中,如遇其他重大政策调整,按新的规定执行。
六、评审费用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桂价费〔2006〕359号)规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230元,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150元。
(一)艺术、图书资料、文物博物、群众文化、工程系列(广电行业)中初级及播音系列初级职称申报全部实行网络缴费,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经系列及市职改办审核后方可在评审系统中进行缴费。
(二)播音系列中级、艺术系列影视艺术技术系列缴费方式另行通知。
七、评审时间安排
(一)2019年8月为专业技术人员个人准备和申报阶段。
(二)9月1日-9月20日为各单位收集、审核、公示、审议、呈报材料阶段。
(三)9月21日-10月18日为柳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职改办收集、审核职称材料阶段,逾期不再受理。申报人及申报单位请仔细核对、审核、审验申报材料,如有不具备申报基本条件、不符合申报评审程序、申报材料造假等问题的,不得参评。
报送地址:柳州市城中区桂中大道1号文化产业大厦1223室,邮政编码:545000,联系人:伍雯珺,联系电话:0772-2806821。
附件:1.破格晋升申请表
2. 艺术系列中初级职称量化等硬性条件申报材料清单
3.图书资料、文物博物、群众文化系列职称量化等
硬性条件申报材料清单
4.工程(广电行业)中级、播音系列初级职称量化
等硬性条件申报材料清单
柳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