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文广旅发〔2023〕65号柳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关于开展文明旅游示范单位创建、推荐工作的通知
柳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关于开展文明旅游
示范单位创建、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文化广电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各有关单位,各文旅企业:
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对文明旅游工作的引导,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提升行业文明旅游工作水平和游客文明素质,依据《文明旅游示范单位要求与评价》(LB/T 075-2019)评定细则(2022 年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文明旅游示范单位创建、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建范围
正式开业两年以上,在引导旅游者文明行为,教育和培训从业人员文明服务,倡导和践行文明、健康、绿色旅游新风尚等方面具有示范性的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旅行社、文博院馆等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
二、申报和推荐程序
文明旅游示范单位划分为国家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和省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负责省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评定工作,推荐省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申报国家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
(一)申报条件。正式开业两年以上,在引导旅游者和组织培训从业人员文明行为,大力倡导和践行文明、健康、绿色旅游新风尚等方面具有示范性的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旅行社、文博院馆等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可以申报文明旅游示范单位,须符合以下条件:
1.在我市正式开业两年以上,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2.《文明旅游示范单位要求与评价》(LB/T075-2019)评定细则(2022年版)中必备项目检查表项目全部达标;
3.按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要求与评价》(LB/T075-2019)评定细则(2022年版)和得分率达到相应等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
(二)自愿申报。申报单位应对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要求与评价》(LB/T075-2019)评定细则(2022年版)进行自检,创建提升,创建完成且自评达标后,按属地原则向所在辖区文化广电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递交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文明旅游示范单位申请评定报告书、《文明旅游示范单位要求与评价》(LB/T075-2019)评定细则(2022年版)自评打分表以及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经营许可证、荣誉证书、相关证明材料等(纸质版1式3份,电子版刻录光盘一张)。
(三)初审推荐。各县(区)文化广电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到申报材料后,开展初审时应做到文档检查与现场检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严格按照申报条件及《文明旅游示范单位要求与评价》(LB/T075-2019)评定细则(2022年版)审核,向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推荐初审达标单位。
(四)复核推荐。由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组织复核推荐,分为专家审议和现场检查两个环节。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根据综合评定结果推荐申报相应等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文明旅游示范单位创建评定工作,要充分认识到文明旅游对我市旅游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积极开展文明旅游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进,不断提高创建单位服务水平和从业人员文明素质。
(二)加强标准的宣贯。各县(区)文化广电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要通过座谈交流、现场观摩等多种形式,组织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旅行社、文博院馆等提供旅游相关服务单位以及导游员、讲解员、服务员等从业人员,认真做好《文明旅游示范单位要求与评价》(LB/T075-2019)评定细则(2022年版)的培训和宣贯。
(三)广泛发动参与创建。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旅行社、文博院馆等游客接待单位以及导游领队、讲解员、服务员等从业人员承担着文明宣传文明引导的主体责任,是行业文明旅游工作的主阵地、主力军。各县(区)文化广电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推动提供旅游相关服务单位全员参与创建,鼓励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申报文明旅游示范单位。各提供旅游相关服务单位要积极参与,结合自身实际制订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制度,完善文明建设,树立良好形象。创建工作要做到有机构组织、有计划措施、有人力经费、有检查督导,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四)深入开展创建工作。各县(区)文化广电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要以国家级和省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创建为抓手,进一步夯实文明旅游工作基层基础,并建立长效机制。指导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旅行社、文博院馆等提供旅游相关服务单位深化对文明旅游工作特点和规律的认识,开展具有行业特色、职业特点、工作特性的文明旅游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突出文明旅游内涵,将文明旅游宣传引导作为必不可少的业务流程写入规章、作为必不可少的业务知识融入培训、作为必不可少的规定动作纳入考核,将文明旅游工作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相互促进,防止业务工作与宣传教育“两张皮”,把文明旅游工作落到实处。
(五)加强宣传引导。各单位要做好文明旅游示范单位创建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好经验、好做法的宣传推广,营造全社会关注、全员参与创建的良好工作氛围,推动全市文明旅游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请各县(区)文化广电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创建指导,积极组织各有关单位申报,认真组织遴选,切实把好审核推荐关,于2023年7月10日前,推荐本辖区内1家单位申报国家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并将相关材料纸质版邮寄至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场管理科,电子版分类打包后发送至指定邮箱。
未尽事宜,请联系我局市场管理科,联系人:杨心璐,联系方式:0772-2995171,电子邮箱:lzwglsck@163.com,邮寄地址:柳州市鱼峰区新柳大道91号启元广场A座8楼815室。
特此通知。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转发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
2.《文明旅游示范单位要求与评价》(LB/T 075-2019)
评定细则(2022年版)
3.国家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申请评定报告书
柳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