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柳州市委宣传部 柳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关于开展第十二届广西基层群众文艺会演柳州会演暨2024年柳州市“柳江之夏——群文之星” 基层群众文艺展演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委宣传部、各县(区)文化体育广电旅游局、柳东新区商贸文化旅游局、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社会事务局,市委教育工委、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市委老干部局、市文联、市国资委党工委,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贯彻落实全国和全区宣传部长会议精神,繁荣发展群众文艺,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定于2024年举办第十二届广西基层群众文艺会演。为选送优秀节目参加全区基层群众文艺会演,经研究,决定举办第十二届广西基层群众文艺会演柳州会演暨2024年柳州市“柳江之夏——群文之星”基层群众文艺展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聚焦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紧扣时代脉搏、坚守人民立场、坚持守正创新,用情用力讲好中国故事、广西故事和柳州故事,促进人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广西篇章贡献文艺力量。
二、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
中共柳州市委宣传部
柳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二)承办单位
柳州市群众艺术馆
柳州市艺术研究所
(三)协办单位
各县(区)委宣传部
各县(区)文化体育广电旅游局
各县(区)文化馆
柳东新区商贸文化旅游局
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社会事务局
市委教育工委
市委市直机关工委
市委老干部局
市文联
市国资委党工委
(四)会演组委会
组委会由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群众艺术馆、市艺术研究所组成,办公室设在市群众艺术馆。
(五)会演评委会
评委会由具有良好声誉、熟悉本领域艺术情况的权威专家、艺术家组成,具体名单由活动组委会审定。有独创或参与创作作品参加本次会演的专家,不邀请担任评委工作。
三、会演门类
本届会演艺术门类为声乐(独唱、重唱、小组唱)、舞蹈、曲艺(含说唱、杂技等)、广场舞等四类。
四、参演对象
(一)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的群众文化工作者、业余文艺爱好者。(专业文艺院团演员以及大中专院校音乐、舞蹈、戏剧等相关专业的师生不得参演)确因节目需要的非主要演员年龄可以适度放宽。
(二)我市参演人员须具备当地户口且在当地工作、生活,如为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的,须与所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三)乡镇节目参演人员须在本乡镇工作或生活一年以上,县(市、区)内乡镇可联合创排节目。
(四)有违法违规情形或者因道德失范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创作者的作品、表演者不得参演。
五、参演节目要求及优秀节目评选
(一)节目要求
1.坚持基层性群众性。坚持会演办在基层、热在基层,群众创、群众演、群众看、群众乐,深入基层、贴近生活,创作和演出群众喜闻乐见的优秀作品,让老百姓共享文化发展成果,促进线上线下联动,推动演出演播创新,实现上下联动、同频共振,激发群众文艺创新创造活力,繁荣发展基层群众文化。
2.鼓励艺术创新创造。参演节目内容要求健康向上,杜绝低俗、庸俗和媚俗之风;要注重思想性和艺术性相统一,倡导简朴舞美、回归艺术本体。尊重艺术规律,鼓励创新创造,彰显广西特色,已经参加往届基层群众文艺会演或在广西专业艺术赛事中获奖的节目不得参加本次会演。
3.讲好新时代广西故事。从时代之变、广西之进、人民之呼中提炼主题、萃取题材,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继承革命文化、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出更多彰显桂风壮韵、富有时代气息的优秀作品,聚焦广西改革发展新成就、城乡建设新变化、乡村振兴新风貌、民族团结新担当、文旅融合新气象,用心用情用力讲好广西新时代、新人物的新故事。
4.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禁在意识形态、政治导向等方面存在问题的作品和有违法违规情形或者因道德失范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创作者的作品、表演者参演。
(二)各类节目规模
1.声乐类节目包含独唱、重唱、小组唱等。要求演唱两首歌曲,其中一首为规定演唱歌曲(从附件2中选取,或在广西民族出版社2022年版《广西歌曲选粹》中选取),另一首为自选歌曲(歌曲内容要积极、健康、向上),两首歌曲演唱时长合计不超过8分钟。小组唱人数不超过10人(含指挥、伴奏、特色乐器演奏员);
2.舞蹈类节目包含独舞、双人舞、三人舞、群舞,演出时长不超过8分钟,演出人数不超过24人;
3.曲艺类(含说唱、杂技)节目演出时长不超过12分钟,演出人数不超过12人(含乐队人数);
4.广场舞类节目演出时长不超过8分钟,演出人数不超过50人、不少于25人。广场舞音乐要符合时代主旋律、传递正能量,鼓励选用歌颂中国共产党、歌颂祖国的乐曲参评。
(三)演出要求
1.参演节目人数、时长严格按规定执行,除背景音乐外,所有登台表演人员必须现场演唱、演奏、念白,不得假唱或对口型表演。如违反以上规定,取消参演资格。
2.参加会演的表演人员和报名表上的名单应保持一致,如个别人员因特殊情况确需更换,报送单位应于集中会演5日前向组委会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待批准后方可更换。
六、时间安排
分节目初选、复选展演、参加全区会演三个阶段进行。
(一)节目初选阶段(2024年3月中旬至4月30日)。
各县(区)、各单位组织节目创作,筛选和选送推荐。
1.广场舞类:初选推荐截止时间为3月30日,各县(区)报送节目不少于2个,其他各单位报送节目不少于1个;
2.声乐、舞蹈、曲艺类:初选推荐截止时间为4月30日,各县(区)报送节目不少于6个(其中乡镇节目至少1个,每个门类至少2个节目);其他各单位报送节目不少于2个。
(二)复选展演阶段(2024年4月中旬至5月下旬)
1.广场舞类:4月中旬举办柳州市展演;
2.声乐、舞蹈、曲艺类:5月下旬举办柳州市展演;
柳州市组委会将组织专家以现场评审方式,评选出2024年柳州市“柳江之夏——群文之星”基层群众文艺展演获奖节目等次,并选出参加第十二届广西基层群众文艺会演的节目。
(三)全区会演阶段(2024年5月和7月)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组织专业编创人员对入选参加第十二届广西基层群众文艺会演的节目进行修改提升,5月及7月携入选节目集中到梧州、贵港参加全区会演。(详见附件3)
七、奖项设置
柳州市展演设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创作奖、辅导奖、优秀组织奖若干名,由市组委会颁发证书及适当补助。
广西会演奖项由自治区组委会设置。
八、报送要求
(一)报送材料
1.节目报名表(见附件1)电子版及一式2份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
2.节目表演视频(mp4格式,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要求一镜到底,不能进行后期录音合成)。
3.曲艺类节目需报送2份剧本纸质件。
4.每个节目的辅导老师不超过3名,演出单位不超过3个法人单位,其中乡镇类节目演出单位只能填写乡镇类法人单位。
(二)报送方式
1.广场舞类节目材料电子版拷贝U盘,随同纸质版材料于3月30日(星期六)前寄送至柳州市群众艺术馆,逾期不予受理。
2.声乐、舞蹈、曲艺类节目材料电子版拷贝U盘,随同纸质版材料于4月30日(星期二)前寄送至柳州市群众艺术馆,逾期不予受理。
通讯地址:柳州市鱼峰区龙湖路11号柳州文化广场B1区柳州市群众艺术馆,邮 编:545000
联 系 人:柳州市群众艺术馆文艺活动部 张楒晞
联系电话:0772—3317719、13807726899
电子邮箱:qygwyk502@163.com
九、其他事项
(一)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广泛发动,认真组织,指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分工,为创作、排演、报送节目及会演等工作提供组织保障和经费保障,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各有关部门要严把意识形态关,对报送的节目剧本、唱词、视频画面等加强审查,政治导向存在问题的节目,组委会将实行一票否决;要严把参演人员资格审查关,严禁专业文艺院团演员和大中专院校音乐、舞蹈、戏剧等相关专业师生参演,如有违反规定,组委会将取消参演资格。
(三)参加柳州市展演的节目,演职人员的往返交通费、食宿费等费用由各县(区)、各有关单位自理。参加广西全区会演期间,演职人员的往返交通费、食宿费则由组委会负责。
(四)参加会演节目引起版权、著作权、肖像权等纠纷的法律责任由参演个人和单位负责。主办方有权将参演节目无偿用于宣传、展示、培训、网络传播等公益性和非商业用途。
未尽事宜,请与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群众艺术馆联系。联系人:李义成(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联系电话:0772-2813423;张楒晞(市群众艺术馆),联系电话:0772-3317719、13807726899。
附件:1.基层群众文艺会演节目报名表
2.基层群众文艺会演52首歌曲目录
3.自治区党委宣传部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举办第十二届广西基层群众文艺会演的通知
中共柳州市委宣传部 柳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4年3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