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文广旅发〔2024〕30号关于限期报送复核申请的通知
关于限期报送复核申请的通知
柳州西部画家村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2010年7月,你公司与原柳州市文化局签订了《投资承诺书》,向原柳州市文化局交纳了200万元保证金,后通过竞拍获得刘三姐文化娱乐中心(双鱼汇)项目建设用地使用权。2013年该项目建成使用。2017年1月,原柳州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柳州市规划局和柳州市国土资源局等部门对该项目建设使用情况开展了联合检查,发现该项目存在文化娱乐用房情况没有体现其文化娱乐用途和功能效果等问题。2017年3月,原柳州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将原柳州市规划局、柳州市国土资源局发来的《关于刘三姐文化娱乐中心(双鱼汇)项目联合核实的情况及处理建议》(柳规函﹝2017﹞90号)转发至你公司,责成你公司按文件要求进行整改。2019年6月,根据你公司报来的《请求再次验收的报告》,我局与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再次对该项目进行现场检查,经现场勘验,整改情况仍未达到柳规函﹝2017﹞90号文中退还保证金相关要求,因此我局未启动退还保证金有关程序。
目前距上次现场核验已过5年,你公司仍未报送复核申请。请你公司于本通知下达后7日内向我局报送复核申请。逾期未报送视为无力完成整改,我局将按《投资承诺书》有关条款将保证金上缴市财政。
未尽事宜,请联系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产业科,联系电话:0772-2817604。
柳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4年8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