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正式推荐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公示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关于评选表彰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文旅非遗发〔2023〕123号)精神及要求,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组织开展了我区非遗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工作。经逐级推荐、会议研究、单位公示、资格初审、资料复审、实地考察,并征求纪委、组织、人事、统战、市场监管及公安厅等部门意见建议后,正式推荐河池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柳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桂林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中心3个单位为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推荐田宇、周黎维、石濡菲、贺定钰、杨丽萍、曾俊峰6人为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个人。
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天,从2024年6月3日起至2024年6月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实名方式向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非遗处反映。
联系电话:0771—561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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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