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 柳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发布日期: 2022-01-06 08:53   

2021年,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委依法治市办的大力帮助、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柳州市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等文件精神,坚持以法治政府建设为核心,以普法教育为先导,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以强化执法监督为手段的工作思路,全面完成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

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扎实推进党的政治建设,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讲政治的要求贯穿于全面从严治党全过程,教育引导系统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结合工作实际,抓好理论中心组学习,及时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及重要部署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了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意识,提高了依法行政的水平和能力。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强化党的领导,认真履行法治建设工作职责。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成立了法治政府部门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全面推进文化广电旅游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定期研究和听取工作汇报。

(三)优化政府机构职能,提高依法行政效能

1.推行权责清单制度。构建了职责定位清晰合理、履职程序便捷高效的职责体系和科学有效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同时向全社会公布政府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

2.大力推进“全程网办”,推进实施清单规范化。我局32项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已全部纳入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管理并全部实现可网上办理,网办率达到100%、平均承诺提速率提升为84.29%、即办件比例提升为56.2%。同时,持续开展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梳理工作,对事项要素信息进行动态调整,提升网上展示要素的精准度,确保网上办事流程的通畅,及时完善、更新事项信息,确保实施清单符合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八统一”要求,确保在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门户、部门网站等多渠道公布的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实现同源一致。

3.组织局机关和局属单位人员参加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续职)培训考试。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续职)培训考试工作的通知》(桂司通〔2021〕107号),组织本系统具有行政执法职权且未取得执法证以及执法证到期的人员参加2021年全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续职)培训考试,2021年局机关8名、支队13名,共21名同志参加培训考试。

(四)完善行政决策程序,提升行政决策水平

一是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以及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规定,强化规范性文件制定前置审查和备案管理,2021年我局起草了1份规范性文件,即《柳州市文化旅游领域行政违法行为免罚清单》(柳文广旅规〔2021〕1号),并按时报市司法局备案。二是根据《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柳政办文件〔2021〕100号),对我局代市政府起草《柳州市民办博物馆管理暂行办法》(柳政办〔2013〕22号)等8份文件纳入清理范围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分别提出宣布继续有效、修改、废止或者宣布失效的建议,或者直接予以继续有效、修改、废止或者宣布失效。经审议《柳州市航线培育专项管理暂行办法》(柳政规〔2018〕71号)、《关于加强桂林柳州旅游环线东线市场促进联动激发文化旅游消费潜力实施方案》(柳政规〔2019〕61号)、《柳州市建设文化旅游名城奖励办法》(柳政规〔2021〕3号)3份规范性文件列入继续有效目录;《柳州市民办博物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柳州市建设旅游名城奖励办法》(柳政办〔2013〕22号)2份文件列入拟废止目录;《进一步促进全市旅游投资和消费实施方案》(柳政规〔2017〕2号)、《柳州市促进文化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柳政规〔2017〕28号)、《柳州市关于加强旅游市场突出问题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柳政规〔2018〕10号)3份文件列入宣告失效目录。目前已将初步清理意见报司法局。

(五)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

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继续与柳州国观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合同,为我局在作出重大决策、实施法律行为前进行法律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工作,以及协助合同审核等日常法律事务。2021年对70余份文件进行法律审查,有效防范决策风险。

(六)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谁产生、谁公示、谁负责”的原则,行政处罚等执法决定信息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局网站公开。2021年在局门户网站公示行政处罚决定93条。二是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一方面规范文字记录,按照文化和旅游部制定的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文书格式,规范制作执法文书,确保每件行政执法案件有记录、有案卷,保障执法全过程文字记录完整、规范、齐全;另一方面加强音像记录,做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移动执法系统推广和应用。三是推行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事项,严格走法定程序,确保每一项重大执法决定必须经过合法性审核,守住法律的底线。及时调整柳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领导小组,按规定配备法制审核人员,目前我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领导小组成员共有7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科,负责日常协调工作。2021年已组织审核小组对32项需进行法制审核的执法决定进行讨论,并下发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意见书。

2.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制定免罚清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年修订)和柳州市司法局《关于编制行政违法行为免处罚免强制清单的通知》(柳司通〔2021〕42号)有关规定,结合行政执法职能,制定了《柳州市文化旅游领域行政违法行为免罚清单》(下称《清单》),为文化和旅游市场提供更加宽容的发展经营环境,引导和促进市场主体自觉守法诚信经营,激发市场创新活动,提升市场主体发展信心,促进柳州市文化和旅游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3.加强监督检查,文化广电旅游行业安全有序运行

开展文化旅游市场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严守安全生产工作红线底线。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各项工作部署,对文化旅游市场经营单位进行巡查检查,加强对集中隔离场所的工作指导和问题排查整改,实现疫情“零报告”。在重要节日、重点会议期间,组织开展文化旅游市场安全生产实地督导检查,全面排查、及时整改安全风险隐患。文化旅游市场秩序规范。加强行业领域监管,巩固柳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市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和重大舆情事件,完成无证娱乐场所“清零”的工作目标。加强文明旅游宣传,引导旅游行业合法经营、游客文明出行。加强广播电视领域监督管理。完善县级应急广播体系和日常运维管理,有序推进市级应急广播平台及柳北区、柳南区、柳东新区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有效监管境外卫星电视传播秩序,清理整治非法卫地设施和信息网络非法违规传播视听节目行为。2021年共出动1292人次,车辆272台次,检查宾馆酒店家次239家次,检查店铺119家次,查扣卫星天线151面,查扣接收机100台,查扣高频头169个,强制拆除卫星天线147面,自行拆除天线35面,处理违规商铺24家,有效的震慑了非法行为。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

1.圆满完成2021年度学法用法培训考试。根据全区学法用法学习考试要求,积极组织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参加2021年度学法用法培训考试,并将这次考试作为年度学习的重要内容和检验手段。通过学法用法培训考试,不断提高全局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共447人参加了此次学法用法培训考试,参考率、通过率均为100%。

2.举办法治专题培训班。一是举办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业务培训班,市县近80名执法队员参加了集训。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队通过“请进来”的方式,特邀文旅部第四届全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师资库老师授课,分别围绕新《行政处罚法》对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的影响、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风险分析、旅游典型案例分析及投诉处理、营业性演出活动监管执法实务、网络文化市场执法实务、行政处罚案卷评查等内容并结合实际进行授课。本次培训采用“现场讲授+交流互动+案例点评”的方式开展,特别针对即将实施的新《行政处罚法》作重点解读,同时对执法改革后文化市场执法新领域和旅游市场执法领域的规范问题、瓶颈问题、行业难题作了深入浅出的讲授,有的放矢帮助学员们补短板,强弱项,受到市县执法队员的一致好评。二是举办柳州市文化执法岗位练兵暨第二期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班,市县两级文化执法人员70多人参加培训,邀请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的领导专家,国观律师事务所律师,文旅部综合执法培训师资库师等,结合当前文化市场执法工作实际和自身专长、经验等精心授课,内容涵盖专业法律法规、执法实务、办案技巧、重难点问题解析、案卷规范等,对今后的文化市场执法工作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三举办柳州市举办第五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培训班,提高传承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传承权利与义务的认识,积极投身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四是为学习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和技能,举办学习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和消防知识专题讲座,局机关各科室、系统二层单位40名领导干部参加,以及文化娱乐场所、网吧、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旅行社、非国有博物馆等近40家负责人参与学习。

3.进一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建立完善柳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受理回应机制,单位和个人可就柳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制定实施的涉及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以及“一事一议”形式的具体政策措施,与企业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合作备忘录等有关具体措施,存在应审未审、违反审查标准出台情形进行投诉举报。

二、存在的问题

(一)执法领域跨区跨部门监管成效不明显。部分联合执法行动形式化。因为市场主体不同、辖区不同、联合部门不同,导致每次联合整治效果不一,虽联合次数多,但整治效果不明显。

(二)执法力量严重不足。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依据“三定”方案,承担全市六个城区(含开发区)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市场行政执法和监督工作,同时承担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扫黄打非、扫黑除恶等重要工作,市场监管场所和企业数量达到1300多家。目前,支队在编在岗仅有35人,存在“小队伍,大市场”的问题,监管任务重,执法力量薄弱,只能抓重点领域,抓突出部位,很难实现全方位监管。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继续加强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工作。加强文化旅游市场专项整治,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确保文化和旅游市场稳定有序。

(二)继续推进文化市场执法规范化建设。切实提升办案能力,提高市场监管水平。

(三)强化卫星地面广播电视接收设施管理。按照上级文件的要求,强化对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整治力度,通过日常巡查和专项整治相结合的方式,继续加强对综合市场(特别是城郊结合部的小家电商铺)、居民区、星级饭店以及社会商务酒店的检查。

(四)建立和完善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加强部门联合执法。充分依托柳州市文化市场工作领导小组这一平台,增强工作主动性,把握工作主导权,建立案件线索双向快速移送反馈机制、建立日常联络工作机制、建立协同督办工作机制等,加强与公安、应急、消防、交通、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作,形成监管合力,提高执法效能。同时,充分调动和发挥行业协会和监管服务对象的主观能动性,不断提高执法队伍的公信力和影响力。

(五)强化执法办案,争取新领域案件突破。一是在深入原有领域案件查办的基础上,拓宽案件查处范围,争取在在线旅游、网络表演、网络游戏、电影放映、文物保护等领域实现案件查办“零”突破;二是规范营业性演出市场,以演艺酒吧、“轰趴馆”、KTV“打碟”包厢为监管重点;三是加大旅游市场整治力度,打击不合理低价游和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等重点领域案件;四是加强版权执法和“扫黄打非”工作。以整治“私人影院”为突破口,办理侵犯著作权案。

(六)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促进执法规范化。结合工作实际,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着力提升我市文化旅游市场执法规范化水平。

(七)加强执法队伍业务培训,整体提升执法队伍素质。通过举办线上线下执法业务培训班,组织各部门业务骨干围绕市场执法难点、热点问题开展业务研讨会,培养一批业务骨干内训讲师,提升执法人员的综合执法业务水平,促进我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迈入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管理轨道。


年度工作计划

柳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 柳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发布日期: 2022-01-06 08:53   

2021年,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委依法治市办的大力帮助、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柳州市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等文件精神,坚持以法治政府建设为核心,以普法教育为先导,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以强化执法监督为手段的工作思路,全面完成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

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扎实推进党的政治建设,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讲政治的要求贯穿于全面从严治党全过程,教育引导系统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结合工作实际,抓好理论中心组学习,及时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及重要部署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了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意识,提高了依法行政的水平和能力。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强化党的领导,认真履行法治建设工作职责。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成立了法治政府部门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全面推进文化广电旅游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定期研究和听取工作汇报。

(三)优化政府机构职能,提高依法行政效能

1.推行权责清单制度。构建了职责定位清晰合理、履职程序便捷高效的职责体系和科学有效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同时向全社会公布政府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

2.大力推进“全程网办”,推进实施清单规范化。我局32项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已全部纳入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管理并全部实现可网上办理,网办率达到100%、平均承诺提速率提升为84.29%、即办件比例提升为56.2%。同时,持续开展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梳理工作,对事项要素信息进行动态调整,提升网上展示要素的精准度,确保网上办事流程的通畅,及时完善、更新事项信息,确保实施清单符合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八统一”要求,确保在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门户、部门网站等多渠道公布的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实现同源一致。

3.组织局机关和局属单位人员参加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续职)培训考试。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续职)培训考试工作的通知》(桂司通〔2021〕107号),组织本系统具有行政执法职权且未取得执法证以及执法证到期的人员参加2021年全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续职)培训考试,2021年局机关8名、支队13名,共21名同志参加培训考试。

(四)完善行政决策程序,提升行政决策水平

一是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以及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规定,强化规范性文件制定前置审查和备案管理,2021年我局起草了1份规范性文件,即《柳州市文化旅游领域行政违法行为免罚清单》(柳文广旅规〔2021〕1号),并按时报市司法局备案。二是根据《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柳政办文件〔2021〕100号),对我局代市政府起草《柳州市民办博物馆管理暂行办法》(柳政办〔2013〕22号)等8份文件纳入清理范围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分别提出宣布继续有效、修改、废止或者宣布失效的建议,或者直接予以继续有效、修改、废止或者宣布失效。经审议《柳州市航线培育专项管理暂行办法》(柳政规〔2018〕71号)、《关于加强桂林柳州旅游环线东线市场促进联动激发文化旅游消费潜力实施方案》(柳政规〔2019〕61号)、《柳州市建设文化旅游名城奖励办法》(柳政规〔2021〕3号)3份规范性文件列入继续有效目录;《柳州市民办博物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柳州市建设旅游名城奖励办法》(柳政办〔2013〕22号)2份文件列入拟废止目录;《进一步促进全市旅游投资和消费实施方案》(柳政规〔2017〕2号)、《柳州市促进文化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柳政规〔2017〕28号)、《柳州市关于加强旅游市场突出问题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柳政规〔2018〕10号)3份文件列入宣告失效目录。目前已将初步清理意见报司法局。

(五)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

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继续与柳州国观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合同,为我局在作出重大决策、实施法律行为前进行法律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工作,以及协助合同审核等日常法律事务。2021年对70余份文件进行法律审查,有效防范决策风险。

(六)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谁产生、谁公示、谁负责”的原则,行政处罚等执法决定信息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局网站公开。2021年在局门户网站公示行政处罚决定93条。二是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一方面规范文字记录,按照文化和旅游部制定的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文书格式,规范制作执法文书,确保每件行政执法案件有记录、有案卷,保障执法全过程文字记录完整、规范、齐全;另一方面加强音像记录,做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移动执法系统推广和应用。三是推行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事项,严格走法定程序,确保每一项重大执法决定必须经过合法性审核,守住法律的底线。及时调整柳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领导小组,按规定配备法制审核人员,目前我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领导小组成员共有7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科,负责日常协调工作。2021年已组织审核小组对32项需进行法制审核的执法决定进行讨论,并下发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意见书。

2.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制定免罚清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年修订)和柳州市司法局《关于编制行政违法行为免处罚免强制清单的通知》(柳司通〔2021〕42号)有关规定,结合行政执法职能,制定了《柳州市文化旅游领域行政违法行为免罚清单》(下称《清单》),为文化和旅游市场提供更加宽容的发展经营环境,引导和促进市场主体自觉守法诚信经营,激发市场创新活动,提升市场主体发展信心,促进柳州市文化和旅游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3.加强监督检查,文化广电旅游行业安全有序运行

开展文化旅游市场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严守安全生产工作红线底线。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各项工作部署,对文化旅游市场经营单位进行巡查检查,加强对集中隔离场所的工作指导和问题排查整改,实现疫情“零报告”。在重要节日、重点会议期间,组织开展文化旅游市场安全生产实地督导检查,全面排查、及时整改安全风险隐患。文化旅游市场秩序规范。加强行业领域监管,巩固柳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市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和重大舆情事件,完成无证娱乐场所“清零”的工作目标。加强文明旅游宣传,引导旅游行业合法经营、游客文明出行。加强广播电视领域监督管理。完善县级应急广播体系和日常运维管理,有序推进市级应急广播平台及柳北区、柳南区、柳东新区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有效监管境外卫星电视传播秩序,清理整治非法卫地设施和信息网络非法违规传播视听节目行为。2021年共出动1292人次,车辆272台次,检查宾馆酒店家次239家次,检查店铺119家次,查扣卫星天线151面,查扣接收机100台,查扣高频头169个,强制拆除卫星天线147面,自行拆除天线35面,处理违规商铺24家,有效的震慑了非法行为。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

1.圆满完成2021年度学法用法培训考试。根据全区学法用法学习考试要求,积极组织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参加2021年度学法用法培训考试,并将这次考试作为年度学习的重要内容和检验手段。通过学法用法培训考试,不断提高全局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共447人参加了此次学法用法培训考试,参考率、通过率均为100%。

2.举办法治专题培训班。一是举办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业务培训班,市县近80名执法队员参加了集训。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队通过“请进来”的方式,特邀文旅部第四届全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师资库老师授课,分别围绕新《行政处罚法》对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的影响、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风险分析、旅游典型案例分析及投诉处理、营业性演出活动监管执法实务、网络文化市场执法实务、行政处罚案卷评查等内容并结合实际进行授课。本次培训采用“现场讲授+交流互动+案例点评”的方式开展,特别针对即将实施的新《行政处罚法》作重点解读,同时对执法改革后文化市场执法新领域和旅游市场执法领域的规范问题、瓶颈问题、行业难题作了深入浅出的讲授,有的放矢帮助学员们补短板,强弱项,受到市县执法队员的一致好评。二是举办柳州市文化执法岗位练兵暨第二期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班,市县两级文化执法人员70多人参加培训,邀请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的领导专家,国观律师事务所律师,文旅部综合执法培训师资库师等,结合当前文化市场执法工作实际和自身专长、经验等精心授课,内容涵盖专业法律法规、执法实务、办案技巧、重难点问题解析、案卷规范等,对今后的文化市场执法工作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三举办柳州市举办第五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培训班,提高传承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传承权利与义务的认识,积极投身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四是为学习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和技能,举办学习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和消防知识专题讲座,局机关各科室、系统二层单位40名领导干部参加,以及文化娱乐场所、网吧、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旅行社、非国有博物馆等近40家负责人参与学习。

3.进一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建立完善柳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受理回应机制,单位和个人可就柳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制定实施的涉及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以及“一事一议”形式的具体政策措施,与企业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合作备忘录等有关具体措施,存在应审未审、违反审查标准出台情形进行投诉举报。

二、存在的问题

(一)执法领域跨区跨部门监管成效不明显。部分联合执法行动形式化。因为市场主体不同、辖区不同、联合部门不同,导致每次联合整治效果不一,虽联合次数多,但整治效果不明显。

(二)执法力量严重不足。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依据“三定”方案,承担全市六个城区(含开发区)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市场行政执法和监督工作,同时承担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扫黄打非、扫黑除恶等重要工作,市场监管场所和企业数量达到1300多家。目前,支队在编在岗仅有35人,存在“小队伍,大市场”的问题,监管任务重,执法力量薄弱,只能抓重点领域,抓突出部位,很难实现全方位监管。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继续加强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工作。加强文化旅游市场专项整治,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确保文化和旅游市场稳定有序。

(二)继续推进文化市场执法规范化建设。切实提升办案能力,提高市场监管水平。

(三)强化卫星地面广播电视接收设施管理。按照上级文件的要求,强化对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整治力度,通过日常巡查和专项整治相结合的方式,继续加强对综合市场(特别是城郊结合部的小家电商铺)、居民区、星级饭店以及社会商务酒店的检查。

(四)建立和完善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加强部门联合执法。充分依托柳州市文化市场工作领导小组这一平台,增强工作主动性,把握工作主导权,建立案件线索双向快速移送反馈机制、建立日常联络工作机制、建立协同督办工作机制等,加强与公安、应急、消防、交通、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作,形成监管合力,提高执法效能。同时,充分调动和发挥行业协会和监管服务对象的主观能动性,不断提高执法队伍的公信力和影响力。

(五)强化执法办案,争取新领域案件突破。一是在深入原有领域案件查办的基础上,拓宽案件查处范围,争取在在线旅游、网络表演、网络游戏、电影放映、文物保护等领域实现案件查办“零”突破;二是规范营业性演出市场,以演艺酒吧、“轰趴馆”、KTV“打碟”包厢为监管重点;三是加大旅游市场整治力度,打击不合理低价游和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等重点领域案件;四是加强版权执法和“扫黄打非”工作。以整治“私人影院”为突破口,办理侵犯著作权案。

(六)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促进执法规范化。结合工作实际,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着力提升我市文化旅游市场执法规范化水平。

(七)加强执法队伍业务培训,整体提升执法队伍素质。通过举办线上线下执法业务培训班,组织各部门业务骨干围绕市场执法难点、热点问题开展业务研讨会,培养一批业务骨干内训讲师,提升执法人员的综合执法业务水平,促进我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迈入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管理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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