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2017年法治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 2017-11-24 11:18   

柳州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2017年法治建设工作报告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自治区业务部门、市法制办的精心指导下,我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文化新闻出版广电行业特点,深入推进我局法治建设各项工作,通过强化职能、创新举措,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法治建设工作稳步推进,干部群众法律素质明显提升,全系统法治环境进一步优化。

 一、加强领导,强化能力法治工作提供坚实保障

  1.高度重视,不断健全工作机制。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建设工作,局长作为推进法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对全局法治建设工作负总责,每次局长办公会专门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研究部署相关议题,及时解决治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促进了法治建设工作的正常开。落实法治工作领导责任制,不断加强法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2017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的部署和分工,全局上下形成了责任到领导、责任到科室、责任到人员,齐抓共管、运转高效的工作格局,为我局全年法治建设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2.精心谋划,提早部署全年工作。今年5月我局召开了本局2017年依法行政工作专题会议,会上总结了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分析了存在的主要问题,重点部署今年各项工作任务,为全年依法行政工作各项任务的推进落实,及早部署谋划好全年各项工作任务起好了头、开好了篇、布好了局。6月,根据市政府、自治区文化厅、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有关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建设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我们研究制定了2017年度法治工作要点,印发局属各单位及机关各科室,明确了全年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建设工作目标任务及责任落实单位科室

  3.加强学习,提升法治工作能力。抓好日常法治建设学习,一是做好年度学习培训计划。年初,我局人事科、政策法制科、市场科、行政审批科等相关科室对各自业务领域全年的培训工作拟定了计划,并汇总印发了全局2017年学习培训计划。二是领导干部带头学法。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办公会议、局党组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全年共开展了3次领导干部专题学法活动,并且扩大到科级以上干部、局属单位班子成员参加,主要学习了《柳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2016-2020年)》《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电影产业促进法》《出版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66号、676号对文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领域颁布的法规新修订内容,以及保密、档案管理等。三是抓好多平台网络学习培训。机关全体人员按照要求参加了公务员网络全员培训、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解读“大国崛起与国家”专题网络培训,合格率100%。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全体执法人员参加了文化部开设的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在线培训考试系统的培训。四是抓好日常学习。平时注重强化干部职工的法治学习和教育工作,通过党支部学习会、案件专题讨论会等集中学习形式,深入开展行业法律法规的学习,同时要求个人加强自学,日积月累,达到融会贯通,准确把握。

  4.办好各班次专题业务培训。一是举办期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扫黄打非”业务专题培训班。开班培训市、县、区(开发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人员共78人,对“扫黄打非”、行政处罚、非法调频无线广播电台行政执法实务、网络文化市场典型案例分析等进行实践指导;二是认真组织赴无锡举办三区人才综合能力素质提升(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题培训,参训67,重点针对贯彻落实《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开展专题培训。三是做好执法人员外培训。先后选派执法业务骨干参加了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文化部自治区文化厅、新闻出版广电局和市司法局、法制办组织各类行政执法业务培训9批次。通过多层次、多渠道的培训,拓宽了执法人员视野,增强了工作能力,提高了自身执法水平,收到了良好效果。

  (二)完善制度,规范管理,提高依法决策科学水平

1.严格实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和权责一致的要求,7月完成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的清理及两单融合工作。保留行政权力项204项(行政处罚162项、行政强制1项、行政检查10项、行政确认4项、行政奖励2项、其他权力25项)保留责任事项1512项(行政处罚1296项、行政强制7项、行政检查50项、行政确认16项、行政奖励10项、其他权力133并向社会公布。9月完成编制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目前已上报自治区文化厅、新闻出版广电局审核,尔后经市政府批准向社会公布。

2、修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我局重大行政决策工作,依据自治区、柳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今年,我局对本局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进行了修订,制定重大行政决策公共参与制度、行政决策专家论证实施细则和重大行政决策法制审查制度根据“三定方案”及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本着“应纳尽纳”的原则,重新界定了我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我局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严格走法定程序,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审查不通过的,不得提交领导集体讨论,未经领导集体讨论的不得作出决策。年内,我局未出现重大行政决策失误。

2.加强规范性文件使用管理。根据全面深化改革、文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发展的需要,以及上位法制定、修改、废止情况,及时清理规范性文件,实行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并按照要求在第一季度调整并向社会公布(2016年我局未制定规范性文件)。按照自治区、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的调研起草、征求意见、组织论证、合法性审查、制定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公布、备案程序。凡属规范性文件,严格从其主体、权限、内容、程序、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查,并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制定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规定,进一步强化干部职工对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强化规范性文件制定前置审查和备案管理,加强与市制办负责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核及规范性文件备案科室的请示沟通,努力做好本局制定规范性文件的监管工作。

3.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积极作用。我局严格执行法律顾问制度和法律顾问工作规则,积极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和法治工作中的作用,先后组织法律顾问参与了权力清单、行政执法流程等事项的讨论,听取其法律意见、建议,降低法律风险,不断完善法律防范机制,加强了法制工作力度。

  (三)认真履职,公正文明,提升行政执法规范

  1.推进管理服务职能转变。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做好行政审批“接、放、管”工作,年内,将《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年审事项下放城区,受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委托,圆满完成全市发行批发单位年检

2.依法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我局依法委托局属单位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履行文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市场行政执法职责,在执法过程中程序适用准确,能够充分保障当事人所享有的陈述权、申辩权、听证权等法律赋予的权利,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和对相关证据的质问,严格执行办理行政处罚案件规定的程序、时限等,调查取证真实,文书填写规范,调查询问的日期、地点、执法人员、被处罚对象、印章等事项填写使用规范,做到适用法规条款准确、处罚适度,各项手续齐全,处罚决定文书制作规范,文书送达手续完备罚没收款都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全年出动执法检查58096人次,检查经营场所18056家次,受理举报125件,办结案件221起,行政警告127家次,罚款55家次,罚款金额156200元,责令停业整顿3家次,吊销许可证1家次,取缔4家次收缴各类非法出版物10.6万余张(册、碟)、没收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2150余面(台)案件结案率与准确率均达到100%。,促进我市文化市场健康稳定繁荣发展。刘川华副局长荣获国家版权局奖励查办侵权盗版案件有功人员三等奖。

  3.认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今年7月,我局组织开展了2017年全市文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评查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一阶段是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对本单位的20166月-20175月内办结的行政执法案卷24件件进行自评自查,二阶段是对案卷目录随机抽查和进行集中评查,最后是规范总结。从评查情况和评查结果看,今年全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行政执法案卷执法主体适当、执法程序合法、法律适用准确、文书用语规范。我局还认真配合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做好有关的案卷评查工作,及时上报我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系统相关案卷材料,并积极推荐2份优秀案卷参与自治区评查。

 (四)加强监管,强化措施,提高法治监督成效

1.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和要,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本局门户网站开设信用信息专栏,在7个工作日内及时公示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52份,每月在广西企业基础信息及信用交换平台、国家社会信用信息系统(信用柳州)平台公示本月行政处罚台账,利用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公示网吧公示黑名单1家。

2.认真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今年7月我局集中5天时间分7个工作组,结合重点工作督察,深入到各县(区、开发区)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进行专项行政执法监督检查,通过查阅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行政执法案卷,走访行政管理相对人等方式,检查各单位执法制度建立、行政执法主体、行政处罚、行政许可,以及是否实施其他行政违法行为等情况。从检查的情况看,各县(区、开发区)文体新(广)局重视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扎实,今年以来全系统未发生一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依法行政工作成效明显。

  (五)着眼防范,规范建设,健全依法维权和化纠机制

  1.落实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矛盾纠纷机制,我局制定了本局行政诉讼办法,建立了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明确规定我局因实施行政管理行为而被提起并开庭审理的行政诉讼案件局长或分管领导应当亲出庭应诉。2017年我局未有作为被告提请的行政诉讼案件。

  2.扎实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畅通行政复议申请渠道,建立立审分离、现场调查、公开审理、集体研究等制度,切实为群众提供便利;明确政策法制科为专门负责行政复议应诉责任科室。2017年我局未接到县区行政复议申请,也未接到上级行政复议机构发出的调查函。

  (六)发挥优势,组合聚力,打造系列法治宣传平台

  1.加强法治政府信息报送。我局注重法治政府信息报送工作,要求各相关科室积极撰写工作信息,及时向全国“扫黄打非网”、自治区文化厅、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市法制办报送,法治建设信息报送完成任务好,全年,被国家、自治区级采用信息达25、被市法制办采用22条

  2.加强法治建设信息公开。指定局政策法制科和局办公室专门负责法治政府建设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动态地将我局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报告、行政执法制度、日常工作信息、文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现行法律法规、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以及国家、自治区上级部门及专家对有关政策的解读等公开在门户网站的“政务公开”“工作动态”专栏或微信平台,方便群众查询了解。同时,有关政务信息还同步在自治区政府信息平台同时发布。

  3.扎实开展法治文化建设。全年组织创作演出法治内容文艺节目近10个。市群众艺术馆创作的话剧《探监》、小品《后防线》参加市廉政晚会汇演、巡演。结合农村电影放映工作,全年放映法治题材电影3740多场,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偏远乡村群众法制普及、教育的需要。加强媒体法治宣传报道。注重行业优势,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新媒体等新闻媒体加强法治宣传报道。柳州广播电视台《法治柳州》、《新播报》、《直通县区》《柳州新闻》等主要栏目及时报道柳州市法治工作部署、工作动态和典型案例,宣传法治政府建设中广大群众所关心的热点问题,宣传柳州市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涌现的先进经验和典型事迹,1-10月法治宣传报道420多条,内容聚焦群众身边的食品安全、城市治理、民生热点、政务服务等问题,强化了政府各部门的服务意识、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推动了全市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还充分利用“《在柳州》APP”新媒体平台进行推广互动,形成强大的舆论场。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一)执法队伍难以适应更高要求。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任务正在推进,市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人员人员少,随着网络、科技的发展,目前难以应工作量大、难度较强的执法任务。

  (二)打击非法安装卫地设施“黑广播”难度较大。卫星地面设施管理涉及国安、公安、工商、工信、质监等多个职能部门,管理协调难。“黑广播”设置隐蔽,地理位置特殊,查难度较大。

  ()行政执法案卷质量有待提高。虽然行政执法案卷质量每年都有所提高,但随着执法案卷规范化不断加强,仍存在一些需要改进和提高的问题。如有的因法律条文修改、引用法律条文不准确有的执法程序不够规范,有的案卷整理不标准等。

  三、2018年工作目标和重点

  2018年,我局将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依据《柳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按照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建设目标要求,精心谋划、认真落实全年工作目标任务、进一步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扎实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抓好文化市场执法人员培训、安排好领导干部学法、做好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程序把关和合法性审查、强化法治建设信息报送以及信息公开等工作,把基础性工作抓细、抓实、抓出成效。

  (一)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管。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切实加强我局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

  (二)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认真贯彻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得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完善我局重大行政决策的范围、目录,推动重大行政决策各项制度的落实。

  (三)继续配合做好立法工作。积极配合市人大、市法制办进一步做好《柳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草案)》的后续审改、定稿工作。

  (四)加强执法队伍能力建设。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行政执法人员业务知识和法律知识的培训,将培训工作日常化、制度化,着力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和规章条文的把握能力、对行政违法行为的调查取证和分析判断能力、对行政执法文书的制作运用能力,不断增强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提高执法水平。加强学习培训选派工作,积极派员参加自治区主管部门、市级法制部门组织开展的业务培训班,同时,加强负责法制工作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新形势新要求下法制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五)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结合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及实际工作需要,加大对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及各县(区)、开发区的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促进全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系统行政执法规范文明工作的提升;组织开展2018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对行政处罚案卷等进行评查,不断提高我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行政执法案卷质量和水平。

  (六)加强法治政府信息公开。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依托本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全面公开局机关、局属单位的权责清单、行政流程,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现行法律法规,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行政执法文书,行政执法制度等事项,提高文化新闻出版广电行政执法工作透明度,树立本部门信息公信度,促进科学、民主和依法行政。

  (七)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认真落实市政府有关落实法律顾问工作要求,严格执行我局法律顾问工作准则,充分发挥我局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查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的积极作用,促进依法行政工作,降低法律风险。

  (八)加大法治建设宣传教育。继续认真抓好“七五”普法工作。充分发挥广播电视媒体的法治宣传作用,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着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提高干部法律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对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管理对象和市场主体开展培训,普及相关法律知识,认真开展文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专业法规规章和新颁布、新修订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认真组织做好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6知识产品保护周、“12·4”国家宪法日等宣传活动。

柳州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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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柳州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2017年法治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 2017-11-24 11:18   

柳州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2017年法治建设工作报告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自治区业务部门、市法制办的精心指导下,我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文化新闻出版广电行业特点,深入推进我局法治建设各项工作,通过强化职能、创新举措,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法治建设工作稳步推进,干部群众法律素质明显提升,全系统法治环境进一步优化。

 一、加强领导,强化能力法治工作提供坚实保障

  1.高度重视,不断健全工作机制。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建设工作,局长作为推进法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对全局法治建设工作负总责,每次局长办公会专门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研究部署相关议题,及时解决治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促进了法治建设工作的正常开。落实法治工作领导责任制,不断加强法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2017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的部署和分工,全局上下形成了责任到领导、责任到科室、责任到人员,齐抓共管、运转高效的工作格局,为我局全年法治建设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2.精心谋划,提早部署全年工作。今年5月我局召开了本局2017年依法行政工作专题会议,会上总结了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分析了存在的主要问题,重点部署今年各项工作任务,为全年依法行政工作各项任务的推进落实,及早部署谋划好全年各项工作任务起好了头、开好了篇、布好了局。6月,根据市政府、自治区文化厅、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有关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建设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我们研究制定了2017年度法治工作要点,印发局属各单位及机关各科室,明确了全年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建设工作目标任务及责任落实单位科室

  3.加强学习,提升法治工作能力。抓好日常法治建设学习,一是做好年度学习培训计划。年初,我局人事科、政策法制科、市场科、行政审批科等相关科室对各自业务领域全年的培训工作拟定了计划,并汇总印发了全局2017年学习培训计划。二是领导干部带头学法。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办公会议、局党组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全年共开展了3次领导干部专题学法活动,并且扩大到科级以上干部、局属单位班子成员参加,主要学习了《柳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2016-2020年)》《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电影产业促进法》《出版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66号、676号对文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领域颁布的法规新修订内容,以及保密、档案管理等。三是抓好多平台网络学习培训。机关全体人员按照要求参加了公务员网络全员培训、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解读“大国崛起与国家”专题网络培训,合格率100%。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全体执法人员参加了文化部开设的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在线培训考试系统的培训。四是抓好日常学习。平时注重强化干部职工的法治学习和教育工作,通过党支部学习会、案件专题讨论会等集中学习形式,深入开展行业法律法规的学习,同时要求个人加强自学,日积月累,达到融会贯通,准确把握。

  4.办好各班次专题业务培训。一是举办期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扫黄打非”业务专题培训班。开班培训市、县、区(开发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人员共78人,对“扫黄打非”、行政处罚、非法调频无线广播电台行政执法实务、网络文化市场典型案例分析等进行实践指导;二是认真组织赴无锡举办三区人才综合能力素质提升(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题培训,参训67,重点针对贯彻落实《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开展专题培训。三是做好执法人员外培训。先后选派执法业务骨干参加了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文化部自治区文化厅、新闻出版广电局和市司法局、法制办组织各类行政执法业务培训9批次。通过多层次、多渠道的培训,拓宽了执法人员视野,增强了工作能力,提高了自身执法水平,收到了良好效果。

  (二)完善制度,规范管理,提高依法决策科学水平

1.严格实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和权责一致的要求,7月完成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的清理及两单融合工作。保留行政权力项204项(行政处罚162项、行政强制1项、行政检查10项、行政确认4项、行政奖励2项、其他权力25项)保留责任事项1512项(行政处罚1296项、行政强制7项、行政检查50项、行政确认16项、行政奖励10项、其他权力133并向社会公布。9月完成编制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目前已上报自治区文化厅、新闻出版广电局审核,尔后经市政府批准向社会公布。

2、修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我局重大行政决策工作,依据自治区、柳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今年,我局对本局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进行了修订,制定重大行政决策公共参与制度、行政决策专家论证实施细则和重大行政决策法制审查制度根据“三定方案”及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本着“应纳尽纳”的原则,重新界定了我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我局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严格走法定程序,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审查不通过的,不得提交领导集体讨论,未经领导集体讨论的不得作出决策。年内,我局未出现重大行政决策失误。

2.加强规范性文件使用管理。根据全面深化改革、文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发展的需要,以及上位法制定、修改、废止情况,及时清理规范性文件,实行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并按照要求在第一季度调整并向社会公布(2016年我局未制定规范性文件)。按照自治区、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的调研起草、征求意见、组织论证、合法性审查、制定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公布、备案程序。凡属规范性文件,严格从其主体、权限、内容、程序、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查,并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制定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规定,进一步强化干部职工对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强化规范性文件制定前置审查和备案管理,加强与市制办负责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核及规范性文件备案科室的请示沟通,努力做好本局制定规范性文件的监管工作。

3.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积极作用。我局严格执行法律顾问制度和法律顾问工作规则,积极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和法治工作中的作用,先后组织法律顾问参与了权力清单、行政执法流程等事项的讨论,听取其法律意见、建议,降低法律风险,不断完善法律防范机制,加强了法制工作力度。

  (三)认真履职,公正文明,提升行政执法规范

  1.推进管理服务职能转变。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做好行政审批“接、放、管”工作,年内,将《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年审事项下放城区,受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委托,圆满完成全市发行批发单位年检

2.依法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我局依法委托局属单位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履行文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市场行政执法职责,在执法过程中程序适用准确,能够充分保障当事人所享有的陈述权、申辩权、听证权等法律赋予的权利,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和对相关证据的质问,严格执行办理行政处罚案件规定的程序、时限等,调查取证真实,文书填写规范,调查询问的日期、地点、执法人员、被处罚对象、印章等事项填写使用规范,做到适用法规条款准确、处罚适度,各项手续齐全,处罚决定文书制作规范,文书送达手续完备罚没收款都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全年出动执法检查58096人次,检查经营场所18056家次,受理举报125件,办结案件221起,行政警告127家次,罚款55家次,罚款金额156200元,责令停业整顿3家次,吊销许可证1家次,取缔4家次收缴各类非法出版物10.6万余张(册、碟)、没收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2150余面(台)案件结案率与准确率均达到100%。,促进我市文化市场健康稳定繁荣发展。刘川华副局长荣获国家版权局奖励查办侵权盗版案件有功人员三等奖。

  3.认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今年7月,我局组织开展了2017年全市文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评查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一阶段是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对本单位的20166月-20175月内办结的行政执法案卷24件件进行自评自查,二阶段是对案卷目录随机抽查和进行集中评查,最后是规范总结。从评查情况和评查结果看,今年全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行政执法案卷执法主体适当、执法程序合法、法律适用准确、文书用语规范。我局还认真配合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做好有关的案卷评查工作,及时上报我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系统相关案卷材料,并积极推荐2份优秀案卷参与自治区评查。

 (四)加强监管,强化措施,提高法治监督成效

1.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和要,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本局门户网站开设信用信息专栏,在7个工作日内及时公示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52份,每月在广西企业基础信息及信用交换平台、国家社会信用信息系统(信用柳州)平台公示本月行政处罚台账,利用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公示网吧公示黑名单1家。

2.认真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今年7月我局集中5天时间分7个工作组,结合重点工作督察,深入到各县(区、开发区)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进行专项行政执法监督检查,通过查阅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行政执法案卷,走访行政管理相对人等方式,检查各单位执法制度建立、行政执法主体、行政处罚、行政许可,以及是否实施其他行政违法行为等情况。从检查的情况看,各县(区、开发区)文体新(广)局重视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扎实,今年以来全系统未发生一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依法行政工作成效明显。

  (五)着眼防范,规范建设,健全依法维权和化纠机制

  1.落实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矛盾纠纷机制,我局制定了本局行政诉讼办法,建立了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明确规定我局因实施行政管理行为而被提起并开庭审理的行政诉讼案件局长或分管领导应当亲出庭应诉。2017年我局未有作为被告提请的行政诉讼案件。

  2.扎实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畅通行政复议申请渠道,建立立审分离、现场调查、公开审理、集体研究等制度,切实为群众提供便利;明确政策法制科为专门负责行政复议应诉责任科室。2017年我局未接到县区行政复议申请,也未接到上级行政复议机构发出的调查函。

  (六)发挥优势,组合聚力,打造系列法治宣传平台

  1.加强法治政府信息报送。我局注重法治政府信息报送工作,要求各相关科室积极撰写工作信息,及时向全国“扫黄打非网”、自治区文化厅、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市法制办报送,法治建设信息报送完成任务好,全年,被国家、自治区级采用信息达25、被市法制办采用22条

  2.加强法治建设信息公开。指定局政策法制科和局办公室专门负责法治政府建设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动态地将我局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报告、行政执法制度、日常工作信息、文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现行法律法规、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以及国家、自治区上级部门及专家对有关政策的解读等公开在门户网站的“政务公开”“工作动态”专栏或微信平台,方便群众查询了解。同时,有关政务信息还同步在自治区政府信息平台同时发布。

  3.扎实开展法治文化建设。全年组织创作演出法治内容文艺节目近10个。市群众艺术馆创作的话剧《探监》、小品《后防线》参加市廉政晚会汇演、巡演。结合农村电影放映工作,全年放映法治题材电影3740多场,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偏远乡村群众法制普及、教育的需要。加强媒体法治宣传报道。注重行业优势,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新媒体等新闻媒体加强法治宣传报道。柳州广播电视台《法治柳州》、《新播报》、《直通县区》《柳州新闻》等主要栏目及时报道柳州市法治工作部署、工作动态和典型案例,宣传法治政府建设中广大群众所关心的热点问题,宣传柳州市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涌现的先进经验和典型事迹,1-10月法治宣传报道420多条,内容聚焦群众身边的食品安全、城市治理、民生热点、政务服务等问题,强化了政府各部门的服务意识、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推动了全市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还充分利用“《在柳州》APP”新媒体平台进行推广互动,形成强大的舆论场。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一)执法队伍难以适应更高要求。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任务正在推进,市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人员人员少,随着网络、科技的发展,目前难以应工作量大、难度较强的执法任务。

  (二)打击非法安装卫地设施“黑广播”难度较大。卫星地面设施管理涉及国安、公安、工商、工信、质监等多个职能部门,管理协调难。“黑广播”设置隐蔽,地理位置特殊,查难度较大。

  ()行政执法案卷质量有待提高。虽然行政执法案卷质量每年都有所提高,但随着执法案卷规范化不断加强,仍存在一些需要改进和提高的问题。如有的因法律条文修改、引用法律条文不准确有的执法程序不够规范,有的案卷整理不标准等。

  三、2018年工作目标和重点

  2018年,我局将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依据《柳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按照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建设目标要求,精心谋划、认真落实全年工作目标任务、进一步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扎实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抓好文化市场执法人员培训、安排好领导干部学法、做好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程序把关和合法性审查、强化法治建设信息报送以及信息公开等工作,把基础性工作抓细、抓实、抓出成效。

  (一)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管。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切实加强我局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

  (二)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认真贯彻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得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完善我局重大行政决策的范围、目录,推动重大行政决策各项制度的落实。

  (三)继续配合做好立法工作。积极配合市人大、市法制办进一步做好《柳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草案)》的后续审改、定稿工作。

  (四)加强执法队伍能力建设。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行政执法人员业务知识和法律知识的培训,将培训工作日常化、制度化,着力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和规章条文的把握能力、对行政违法行为的调查取证和分析判断能力、对行政执法文书的制作运用能力,不断增强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提高执法水平。加强学习培训选派工作,积极派员参加自治区主管部门、市级法制部门组织开展的业务培训班,同时,加强负责法制工作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新形势新要求下法制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五)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结合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及实际工作需要,加大对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及各县(区)、开发区的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促进全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系统行政执法规范文明工作的提升;组织开展2018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对行政处罚案卷等进行评查,不断提高我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行政执法案卷质量和水平。

  (六)加强法治政府信息公开。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依托本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全面公开局机关、局属单位的权责清单、行政流程,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现行法律法规,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行政执法文书,行政执法制度等事项,提高文化新闻出版广电行政执法工作透明度,树立本部门信息公信度,促进科学、民主和依法行政。

  (七)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认真落实市政府有关落实法律顾问工作要求,严格执行我局法律顾问工作准则,充分发挥我局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查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的积极作用,促进依法行政工作,降低法律风险。

  (八)加大法治建设宣传教育。继续认真抓好“七五”普法工作。充分发挥广播电视媒体的法治宣传作用,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着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提高干部法律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对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管理对象和市场主体开展培训,普及相关法律知识,认真开展文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专业法规规章和新颁布、新修订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认真组织做好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6知识产品保护周、“12·4”国家宪法日等宣传活动。

柳州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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