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柳州市委宣传部 柳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关于开展第十三届广西基层群众文艺会演柳州会演暨“群文之星”2025年柳州市基层群众文艺展演活动的通知

来源: 柳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发布日期: 2025-03-06 18:00   


各县(区)党委宣传部,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人力资源局,各县(区)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市委教育工委、市委老干部局、市文联、市国资委党工委,各有关单位:

为扎实推进群众文艺高质量发展,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根据《广西基层群众文艺会演章程》规定和“广西旅游年”活动安排,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定于2025年举办第十三届基层群众文艺会演。为选送优秀节目参加全区基层群众文艺会演,结合我市实际,决定举办第十三届广西基层群众文艺会演柳州会演暨“群文之星”2025年柳州市基层群众文艺展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紧扣时代脉搏、坚守人民立场、坚持守正创新,持续激发基层文化创新创造活力,推动优质文化资源直达基层,发挥文化赋能、旅游带动作用,深化“文旅+百业”、“百业+文旅”,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柳州篇章贡献群众文艺力量。

二、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

中共柳州市委宣传部

柳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二)承办单位

柳州市群众艺术馆

柳州市艺术研究所

(三)协办单位

市委市直机关工委

市委教育工委

市委老干部局

市文联

市国资委党工委

各县(区)党委宣传部

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人力资源局

各县(区)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各县(区)文化馆

(四)组委会

组委会由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群众艺术馆、市艺术研究所等有关同志组成,办公室设在柳州市群众艺术馆。

(五)评委会

评委会由具有良好声誉、熟悉本领域艺术情况的权威专家、艺术家组成,具体名单由活动组委会审定。有独创或参与创作作品参加本次会演的专家,不邀请担任评委工作。

三、会演门类

本届会演艺术门类为:合唱、器乐、戏剧(含小戏、小品)。

四、参演对象

(一)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的群众文化工作者、业余文艺爱好者(专业文艺院团演员以及大中专院校音乐、戏剧等相关专业的师生不得参演),确因节目需要的非主要演员年龄可以适度放宽。

(二)我市参演人员须具备当地户口且在当地工作、生活,如为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的,须与所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市直有关单位参演人员须在本系统单位工作。    

(三)乡镇节目参演人员须在本乡镇工作或生活一年以上,县(市、区)内乡镇可联合创排节目。

(四)有违法违规情形或者因道德失范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创作者的作品、表演者不得参演。

五、参演节目要求及优秀节目评选

(一)节目要求

1.坚持基层性群众性。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坚持办在基层、热在基层,群众创、群众演、群众看、群众乐,推动演出演播创新,让老百姓共享文化发展成果,繁荣发展基层群众文化。

2.鼓励艺术创新创造。参演节目注重思想性和艺术性相统一,倡导简朴舞美,尊重艺术规律,发扬文艺民主,鼓励创新创造。已经参加往届会演或在广西专业艺术赛事中获奖的节目不得参加本届会演。

3.坚持讲好广西故事。深入挖掘和阐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神内涵,聚焦广西改革发展新成就、城乡建设新变化、乡村振兴新风貌、民族团结新担当、文旅融合新气象,用心用情用力讲好广西新时代、新人物的新故事。

4.加强意识形态审核。参演作品坚持正确导向,弘扬主旋律,歌颂真善美,内容健康向上,严禁在意识形态、政治导向等方面存在问题的作品和有违法违规情形或者因道德失范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创作者的作品、表演者参演。

(二)节目分类及规模

1.合唱节目:演唱两首歌曲,可自行改编合唱,其中一首为规定演唱歌曲(从《广西歌曲选粹》或近年来广西优秀原创音乐作品52首中选取,《广西歌曲选粹》为广西民族出版社2022年版,广西优秀原创音乐作品可到广西音乐家协会网站下载),另一首为自选歌曲(歌曲内容要求积极、健康、向上),两首歌曲演唱时长不超过8分钟。合唱人数不得超过50人,不得少于25人(含指挥、钢琴伴奏、特色乐器演奏员)。

2.器乐类节目:包含独奏、重奏、合奏等,演出时长不得超过8分钟,演出人数不得超过16人(含指挥)。

3.戏剧(含小戏、小品)类节目:小戏演出时长不得超过15分钟、小品演出时长不得超过12分钟,演出人数不得超过12人(含乐队人数)。

(三)演出要求

1.参演节目人数、时长严格按规定执行,除背景音乐外,所有登台表演人员必须现场演唱、演奏、念白,不得假唱或对口型表演。如违反以上规定,取消参演资格。

2.参加会演的表演人员和报名表上的名单应保持一致,如个别人员因特殊情况确需更换,报送单位应于集中会演5日前向组委会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待批准后方可更换。

六、活动时间安排

活动分节目初选、复选展演、参加全区会演等三个阶段进行。

(一)节目创排初选20253月至510日):各县(区)、各单位组织合唱、器乐、戏剧(含小戏、小品)类节目创作,筛选和选送推荐。初选推荐截止时间为2025510日,各县(区)报送节目8个以上(其中乡镇节目至少1个,每个门类节目至少2个);其他各单位可报送节目4个以上(至少2个门类)。

(二)柳州集中展演20255):结合“文博旅游艺术月”和“5.23”全民艺术普及月活动,举行市级展演、比赛。组委会组织专家以现场评审方式评选出参加广西全区会演的优秀作品。(比赛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参加全区会演20258):各县(区)、各有关部门组织专业编创人员对入选参加广西会演的节目进行修改提升。20258月入选节目集中到防城港市参加第十三届广西基层群众文艺会演。

七、奖项设置

柳州市展演比赛设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创作奖、辅导奖、优秀组织奖若干名,由市组委会颁发证书及适当补助。

广西会演奖项由自治区组委会设置。

八、报送要求

(一)报送材料

1.节目报名表、汇总表电子版及一式2份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

2.节目表演视频(mp4格式,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要求一镜到底,不能进行后期录音合成,戏剧类节目唱词、台词须有字幕)。

3.合唱节目需报送总谱2份,戏剧(含小戏、小品)类节目需报送剧本纸质件2份。

4.每个节目的辅导老师不超过3名,演出单位不超过3个法人单位,其中乡镇类节目演出单位只能填写乡镇类法人单位,根据表格要求填写。

(二)报送方式

合唱、器乐、戏剧(含小戏、小品)类节目材料电子版拷贝进U盘(节目表演视频须按艺术门类分设文件夹),随同盖章纸质版材料于2025510日前寄送至柳州市群众艺术馆,逾期不予受理。

通讯地址:柳州市鱼峰区龙湖路11号柳州文化广场B1区柳州市群众艺术馆,邮 编:545000

联 系 人:柳州市群众艺术馆文艺活动部杨雅淇

联系电话:07723317719

电子邮箱:qygwyk502@163.com

九、其他事项

(一)各县(区)宣传、文旅部门,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指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分工,为创作、排演、报送节目及会演等工作提供有力保障,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各县(区)节目创排、参演等经费从下达各县区的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中安排保障。柳州集中展演、比赛期间,将邀请各县(区)党委宣传部、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主要领导和各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观摩。

(二)各有关部门要严把意识形态关,对报送的节目剧本、唱词、视频画面等加强审查。对政治导向存在问题的节目,组委会将实行一票否决。要严把参演人员资格审查关,严禁专业文艺院团演员和大中专院校音乐、舞蹈、戏剧等相关专业师生参演,如有违反规定,组委会将取消参演资格。

(三)参加柳州市展演的节目,演职人员的往返交通费、食宿费等费用由各县(区)、各有关单位自理。参加决赛广西会演期间,演职人员的往返交通费、食宿费由市组委会负责。

(四)参加会演节目引起版权、著作权、肖像权等纠纷的法律责任由参演个人和单位负责。主办方有权将参演节目无偿用于宣传、展示、培训、网络传播等公益性和非商业用途。

未尽事宜,请与市群众艺术馆、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联系。联系人:杨雅淇(市群众艺术馆),联系电话:0772-3317719;李义成(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联系电话:0772-2813423

附件:1.《自治区党委宣传部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举办第十三届广西基层群众文艺会演的通知》

2.基层群众文艺会演节目报名表

3.基层群众文艺会演节目报送汇总表

4.基层群众文艺会演52首歌曲目录

中共柳州市委宣传部     柳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534



通知公告

中共柳州市委宣传部 柳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关于开展第十三届广西基层群众文艺会演柳州会演暨“群文之星”2025年柳州市基层群众文艺展演活动的通知

来源: 柳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发布日期: 2025-03-06 18:00   


各县(区)党委宣传部,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人力资源局,各县(区)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市委教育工委、市委老干部局、市文联、市国资委党工委,各有关单位:

为扎实推进群众文艺高质量发展,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根据《广西基层群众文艺会演章程》规定和“广西旅游年”活动安排,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定于2025年举办第十三届基层群众文艺会演。为选送优秀节目参加全区基层群众文艺会演,结合我市实际,决定举办第十三届广西基层群众文艺会演柳州会演暨“群文之星”2025年柳州市基层群众文艺展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紧扣时代脉搏、坚守人民立场、坚持守正创新,持续激发基层文化创新创造活力,推动优质文化资源直达基层,发挥文化赋能、旅游带动作用,深化“文旅+百业”、“百业+文旅”,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柳州篇章贡献群众文艺力量。

二、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

中共柳州市委宣传部

柳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二)承办单位

柳州市群众艺术馆

柳州市艺术研究所

(三)协办单位

市委市直机关工委

市委教育工委

市委老干部局

市文联

市国资委党工委

各县(区)党委宣传部

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人力资源局

各县(区)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各县(区)文化馆

(四)组委会

组委会由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群众艺术馆、市艺术研究所等有关同志组成,办公室设在柳州市群众艺术馆。

(五)评委会

评委会由具有良好声誉、熟悉本领域艺术情况的权威专家、艺术家组成,具体名单由活动组委会审定。有独创或参与创作作品参加本次会演的专家,不邀请担任评委工作。

三、会演门类

本届会演艺术门类为:合唱、器乐、戏剧(含小戏、小品)。

四、参演对象

(一)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的群众文化工作者、业余文艺爱好者(专业文艺院团演员以及大中专院校音乐、戏剧等相关专业的师生不得参演),确因节目需要的非主要演员年龄可以适度放宽。

(二)我市参演人员须具备当地户口且在当地工作、生活,如为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的,须与所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市直有关单位参演人员须在本系统单位工作。    

(三)乡镇节目参演人员须在本乡镇工作或生活一年以上,县(市、区)内乡镇可联合创排节目。

(四)有违法违规情形或者因道德失范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创作者的作品、表演者不得参演。

五、参演节目要求及优秀节目评选

(一)节目要求

1.坚持基层性群众性。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坚持办在基层、热在基层,群众创、群众演、群众看、群众乐,推动演出演播创新,让老百姓共享文化发展成果,繁荣发展基层群众文化。

2.鼓励艺术创新创造。参演节目注重思想性和艺术性相统一,倡导简朴舞美,尊重艺术规律,发扬文艺民主,鼓励创新创造。已经参加往届会演或在广西专业艺术赛事中获奖的节目不得参加本届会演。

3.坚持讲好广西故事。深入挖掘和阐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神内涵,聚焦广西改革发展新成就、城乡建设新变化、乡村振兴新风貌、民族团结新担当、文旅融合新气象,用心用情用力讲好广西新时代、新人物的新故事。

4.加强意识形态审核。参演作品坚持正确导向,弘扬主旋律,歌颂真善美,内容健康向上,严禁在意识形态、政治导向等方面存在问题的作品和有违法违规情形或者因道德失范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创作者的作品、表演者参演。

(二)节目分类及规模

1.合唱节目:演唱两首歌曲,可自行改编合唱,其中一首为规定演唱歌曲(从《广西歌曲选粹》或近年来广西优秀原创音乐作品52首中选取,《广西歌曲选粹》为广西民族出版社2022年版,广西优秀原创音乐作品可到广西音乐家协会网站下载),另一首为自选歌曲(歌曲内容要求积极、健康、向上),两首歌曲演唱时长不超过8分钟。合唱人数不得超过50人,不得少于25人(含指挥、钢琴伴奏、特色乐器演奏员)。

2.器乐类节目:包含独奏、重奏、合奏等,演出时长不得超过8分钟,演出人数不得超过16人(含指挥)。

3.戏剧(含小戏、小品)类节目:小戏演出时长不得超过15分钟、小品演出时长不得超过12分钟,演出人数不得超过12人(含乐队人数)。

(三)演出要求

1.参演节目人数、时长严格按规定执行,除背景音乐外,所有登台表演人员必须现场演唱、演奏、念白,不得假唱或对口型表演。如违反以上规定,取消参演资格。

2.参加会演的表演人员和报名表上的名单应保持一致,如个别人员因特殊情况确需更换,报送单位应于集中会演5日前向组委会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待批准后方可更换。

六、活动时间安排

活动分节目初选、复选展演、参加全区会演等三个阶段进行。

(一)节目创排初选20253月至510日):各县(区)、各单位组织合唱、器乐、戏剧(含小戏、小品)类节目创作,筛选和选送推荐。初选推荐截止时间为2025510日,各县(区)报送节目8个以上(其中乡镇节目至少1个,每个门类节目至少2个);其他各单位可报送节目4个以上(至少2个门类)。

(二)柳州集中展演20255):结合“文博旅游艺术月”和“5.23”全民艺术普及月活动,举行市级展演、比赛。组委会组织专家以现场评审方式评选出参加广西全区会演的优秀作品。(比赛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参加全区会演20258):各县(区)、各有关部门组织专业编创人员对入选参加广西会演的节目进行修改提升。20258月入选节目集中到防城港市参加第十三届广西基层群众文艺会演。

七、奖项设置

柳州市展演比赛设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创作奖、辅导奖、优秀组织奖若干名,由市组委会颁发证书及适当补助。

广西会演奖项由自治区组委会设置。

八、报送要求

(一)报送材料

1.节目报名表、汇总表电子版及一式2份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

2.节目表演视频(mp4格式,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要求一镜到底,不能进行后期录音合成,戏剧类节目唱词、台词须有字幕)。

3.合唱节目需报送总谱2份,戏剧(含小戏、小品)类节目需报送剧本纸质件2份。

4.每个节目的辅导老师不超过3名,演出单位不超过3个法人单位,其中乡镇类节目演出单位只能填写乡镇类法人单位,根据表格要求填写。

(二)报送方式

合唱、器乐、戏剧(含小戏、小品)类节目材料电子版拷贝进U盘(节目表演视频须按艺术门类分设文件夹),随同盖章纸质版材料于2025510日前寄送至柳州市群众艺术馆,逾期不予受理。

通讯地址:柳州市鱼峰区龙湖路11号柳州文化广场B1区柳州市群众艺术馆,邮 编:545000

联 系 人:柳州市群众艺术馆文艺活动部杨雅淇

联系电话:07723317719

电子邮箱:qygwyk502@163.com

九、其他事项

(一)各县(区)宣传、文旅部门,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指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分工,为创作、排演、报送节目及会演等工作提供有力保障,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各县(区)节目创排、参演等经费从下达各县区的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中安排保障。柳州集中展演、比赛期间,将邀请各县(区)党委宣传部、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主要领导和各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观摩。

(二)各有关部门要严把意识形态关,对报送的节目剧本、唱词、视频画面等加强审查。对政治导向存在问题的节目,组委会将实行一票否决。要严把参演人员资格审查关,严禁专业文艺院团演员和大中专院校音乐、舞蹈、戏剧等相关专业师生参演,如有违反规定,组委会将取消参演资格。

(三)参加柳州市展演的节目,演职人员的往返交通费、食宿费等费用由各县(区)、各有关单位自理。参加决赛广西会演期间,演职人员的往返交通费、食宿费由市组委会负责。

(四)参加会演节目引起版权、著作权、肖像权等纠纷的法律责任由参演个人和单位负责。主办方有权将参演节目无偿用于宣传、展示、培训、网络传播等公益性和非商业用途。

未尽事宜,请与市群众艺术馆、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联系。联系人:杨雅淇(市群众艺术馆),联系电话:0772-3317719;李义成(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联系电话:0772-2813423

附件:1.《自治区党委宣传部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举办第十三届广西基层群众文艺会演的通知》

2.基层群众文艺会演节目报名表

3.基层群众文艺会演节目报送汇总表

4.基层群众文艺会演52首歌曲目录

中共柳州市委宣传部     柳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534



copyright 2015 wglj.liuzhou.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ICP备案序号: 桂ICP备11004426号-3
桂公网安备 45020202000119号
地址:柳州市桂中大道1号文化产业大厦12楼
联系方式:0772-2812452 网站标识码:450200003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