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文广旅函〔2026〕38号关于柳州市政协十三届六次会议第145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柳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发布日期: 2026-07-17 17:40   

                    

××委员:

您在柳州市政协十三届六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抢救性”保护柳州市未定级传统建筑的建议的提案》(第145号)收悉,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交由我单位牵头办理,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教育局、市民宗委协办。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开展未定级传统建筑专项普查与价值重估方面

传统建筑承载着柳州记忆,做好传统建筑保护工作,不仅仅是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现实需要,更是出于传承历史文化的长远考虑。

一是扎实推进文物普查工作。202311月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深入街头巷尾、田间地头,并将具有柳州工业记忆、少数民族传统建筑、非遗关联建筑纳入新发现文物重点调查线索范围,全面摸清文物资源家底,扎实推进普查各项任务。目前已取得显著阶段性成果,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292处,其中古建筑、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类占237处,原柳州市印刷厂托儿所旧址等一批具备文物价值的建筑,已按照国家四普规范开展价值评估、信息采集,录入全国文物普查综合管理系统,公布为不可移动文物。同时,抓实文物提级保护工作。20262月以来,我局有序组织开展第五批柳州市文物保护单位遴选申报工作,72日,经市政府核定公布佘家祠堂、柳州市第三棉纺厂旧厂房(1.5万锭纺纱及布机车间)等13处文物点为第五批柳州市文物保护单位;在此基础上,筛选优质遗存资源,向自治区文物行政部门推荐18处文物点申报第九批自治区文物保护单位,持续优化我市各级文保单位层级布局,进一步厚植城市历史文化底蕴,更好释放文物综合社会效益。

二是着力推进县域历史建筑挖掘、第六批历史建筑普查、老城区老街区专项调查工作。累计新增历史建筑52处,发现潜在历史文化街区1处,潜在历史建筑9处,特色保护要素10处。

三是积极开展少数民族特色村寨认定工作。市民宗委积极将具有壮族干栏式建筑、侗族木构技艺、苗族吊脚楼等少数民族文化元素关联度高的建筑列入选送少数民族特色村寨重要条件。2014年至2024年间,共获得国家民委认定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39个,自治区命名广西少数民族特色村寨33个。

二、关于构建“产权人+政府+社会”多元共担机制方面

依托《柳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等法规,构建产权人主体负责、政府兜底保障、社会多元参与的传统建筑保护共担机制,有效破解修缮资金不足、管护动力不强、活化利用不足等难题。

一是活用资金,创新投入。鹿寨县探索采取“政府投入+社会资本”合作新模式引进社会资本,开发保护古镇,对闲置房屋进行回收、租赁,投资建设龙兴雲舍、西眉公馆等精品民宿,进一步盘活传统建筑资源。

二是探索“旧为新用、保用并举”路径,将历史资源转化为文化动能,实现保护与发展的平衡。如原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柳州特种汽车厂厂房转型为“鱼峰体育园”,年服务市民超10万人次;柳州空气压缩机厂旧址通过“遗产保护+发展利用”双轨思路,规划为文创园区,成为工业旅游示范点。

三是历史街区微更新成效显著。东门、曙光西路街区通过“绣花”式改造和业态植入,日均客流超5000人次,带动周边商业营收增长35%。依托中秋灯会、“广西三月三”等传统节日,在历史文化街区举办主题市集、沉浸式戏剧等活动,带动片区夜间经济收入同比增长28%

三、关于设立柳州市传统建筑保护专项基金方面

资金保障是传统建筑保护工作的生命线,仅靠地方财政投入是远远不够的,我市聚焦全市历史建筑、文物保护单位、侗族木构建筑、传统村落民居、工业历史建筑、近现代特色风貌建筑等各类传统建筑的保护、修缮、管护与活化利用,构建“财政保障、上级补助、社会参与、收益反哺”的多元化、可持续资金保障体系。

一是主动谋划、精准对接。在自治区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的积极争取和大力支持下,柳州市三江侗族自治县成功入选2023年国家级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县,获得中央补助资金7500万元,支持构建传统村落保护利用传承体系,不断增强传统建筑的生命力。

二是优化配置,整合各类资金。“十四五”以来,吸引社会投资约11亿元,财政投入1300余万元,用于历史建筑修缮,累计完成修缮项目14个,修缮面积8.7万平方米,历史建筑总体活态利用率达96.21%。2021年至2024年我市共计31个村寨获得广西民族特色村寨称号,6个村寨先后获评广西民族特色村寨与乡村旅游融合发展试点村寨,投入少数民族特色村寨资金共2000多万元,大力建设和美村寨,有效推动了民族文化与乡村旅游融合发展。

三是创新机制,吸引社会资本。推动工业遗产保护与文旅发展深度融合,吸引社会资源将原柳州电子管厂旧址改造为“石尚1966”文化创意产业园,保留工业建筑风格,引入奇石交易、艺术沙龙、民办博物馆等文化业态,获评广西首批自治区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2025年启动“柳州工业遗产廊道”线性文化遗产专题调研,探索“老厂房+”模式,推动造漆厂、西江造船厂等闲置厂房盘活利用。在黄竹巷等历史街巷,采用“微改造”方式改善环境,同时引入螺蛳粉等本土业态,并成立居民自管小组,实现“租金反哺经济”,促进了社区参与和活力提升。对曙光西路、东门等历史文化街区进行保护与修缮,整治后的小南路骑楼群、太平西街和中山西路骑楼群成为亮丽的城市景观和年轻人喜爱的打卡地,充分发挥了历史街区的社会效益。

四、关于健全社会参与长效机制方面

一是拓宽线上公开宣传阵地。依托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公布我市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工业遗产等历史文化资源基础信息,公布线索上报、群众监督反馈入口。同时持续扩宽柳州历史文化对外宣传展示渠道,高效配合中央电视台《宗师列传》、自治区《柳州美食大V柳宗元》等节目拍摄,参与“广西全域旅游大集市”推介曙光西路历史文化街区。原创音乐剧《致青春》在全国15个省区市巡演77场,传播柳州工匠精神。2025年,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纪录片《文脉春秋·柳州》在央视一套播出,收视率位居上星频道同时段第一。充分借助《人民日报》、新华网、《广西日报》、“学习强国”平台等主流媒体,全方位宣传展示柳州历史文化名城建设成果。

二是培育“城中记忆”志愿者队伍,联合高校建立实习基地。市教育局指导柳州市城市职业学院依托建筑工程与艺术设计学院专业优势,结合广西柳州地域文化特色,以“广西高校高水平创新团队(传统村落保护与研究)”“柳州文化资源开发与传播研究院|”为平台,将文化遗产保护与专业教学、实习实训深度融合,构建了特色鲜明的实践育人体系。建成校内侗族木构建筑营造技艺博物馆、杨似玉大师工作室、木作技艺工作坊、文化遗产数字化工作室等研习基地,获评“全国职业院校非遗教育传承示范基地”“广西职业教育民族文化传承创新基地”。近三年接纳实习实训师生、志愿者超2000人次,成为“城中记忆”志愿者培育核心阵地。同时创新“校村融通、项目驱动、文化传承”培养模式,与三江侗族自治县多个传统村落签订共建协议,2021年以来累计组织300余名师生深入一线,开展历史建筑测绘、非遗记录、口述史采集等田野实践。

三是引导本地龙头企业将传统建筑保护纳入ESG(环境、社会、治理)责任范畴。如引导柳州市文旅集团盘活柳州市空气压缩机厂老旧厂房遗存,投资建设柳空文创园,对老厂房建筑加固修缮,保护性改造,把工业遗存活化利用,创新性搭建起“文化产业+创意经济+旅游经济”融合平台,年接待游客超30万人次,成为广西工业文旅新标杆;柳工集团长期将传统村落保护纳入社会责任清单,先后投入141.5万元帮扶三江美俗村开展传统民居保护、村落环境提质,让传统村落焕发新的生机活力。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市将始终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柳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相关要求,结合柳州实际,系统保护我市传统建筑资源,传承地域特色文脉。

(一)全面摸排建档,压实管护责任。依托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老城区老街区专项调查等工作,开展各县区逐栋勘查,建立“一屋一档”数字化台账,完整记录传统建筑年代、结构病害、特色构件、产权归属与历史信息。根据历史文化资源的实际情况,设置保护标志牌,明晰乡镇、村社、产权人三级管护职责,落实专人日常看管,定期开展安全巡查,建立隐患整改销号机制,并将具有重要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文物点推荐申报自治区文物保护单位、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二)强化资金保障全面提升保护管理效能。探索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元投入机制,在城市更新、土地出让中计提历史文化保护专项资金,形成稳定“资金池”;主动对接自治区、中央文化保护传承、城市更新等专项,保障抢救性修缮资金需求。对私人产权历史建筑提高修缮补助比例,探索产权托管、租赁经营等模式,盘活闲置建筑。

(三)深化活化利用模式创新,推进街区微更新建设。一是推进历史建筑“分类活化、功能再生”。对工业遗产类建筑(如柳州空气压缩机厂老厂区),延续“柳空文创园”模式, 植入工业旅游、艺术展览等业态;对民国时期建筑(如柳州电灯公司旧址),结合非遗传承打造特色体验馆;对宗祠、古民居类建筑,鼓励作为社区活动中心、民俗展示馆使用,二是实施历史文化街区“微改造、精提升”,强化业态引导与文化融合。制定历史文化街区业态准入清单,重点引进非遗工坊、文创设计、特色餐饮等业态,限制同质化低端商业;依托“广西三月三”“中秋灯会”等传统节日,举办沉浸式文化活动,推动历史建筑与民俗文化、夜间经济深度融合;建立活化利用评估机制,动态优化业态布局。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柳州市未定级传统建筑保护工作的关心支持。

          

          

                      柳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6717

(此件公开发布)



相关公示

柳文广旅函〔2026〕38号关于柳州市政协十三届六次会议第145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柳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发布日期: 2026-07-17 17:40   

                    

××委员:

您在柳州市政协十三届六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抢救性”保护柳州市未定级传统建筑的建议的提案》(第145号)收悉,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交由我单位牵头办理,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教育局、市民宗委协办。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开展未定级传统建筑专项普查与价值重估方面

传统建筑承载着柳州记忆,做好传统建筑保护工作,不仅仅是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现实需要,更是出于传承历史文化的长远考虑。

一是扎实推进文物普查工作。202311月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深入街头巷尾、田间地头,并将具有柳州工业记忆、少数民族传统建筑、非遗关联建筑纳入新发现文物重点调查线索范围,全面摸清文物资源家底,扎实推进普查各项任务。目前已取得显著阶段性成果,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292处,其中古建筑、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类占237处,原柳州市印刷厂托儿所旧址等一批具备文物价值的建筑,已按照国家四普规范开展价值评估、信息采集,录入全国文物普查综合管理系统,公布为不可移动文物。同时,抓实文物提级保护工作。20262月以来,我局有序组织开展第五批柳州市文物保护单位遴选申报工作,72日,经市政府核定公布佘家祠堂、柳州市第三棉纺厂旧厂房(1.5万锭纺纱及布机车间)等13处文物点为第五批柳州市文物保护单位;在此基础上,筛选优质遗存资源,向自治区文物行政部门推荐18处文物点申报第九批自治区文物保护单位,持续优化我市各级文保单位层级布局,进一步厚植城市历史文化底蕴,更好释放文物综合社会效益。

二是着力推进县域历史建筑挖掘、第六批历史建筑普查、老城区老街区专项调查工作。累计新增历史建筑52处,发现潜在历史文化街区1处,潜在历史建筑9处,特色保护要素10处。

三是积极开展少数民族特色村寨认定工作。市民宗委积极将具有壮族干栏式建筑、侗族木构技艺、苗族吊脚楼等少数民族文化元素关联度高的建筑列入选送少数民族特色村寨重要条件。2014年至2024年间,共获得国家民委认定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39个,自治区命名广西少数民族特色村寨33个。

二、关于构建“产权人+政府+社会”多元共担机制方面

依托《柳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等法规,构建产权人主体负责、政府兜底保障、社会多元参与的传统建筑保护共担机制,有效破解修缮资金不足、管护动力不强、活化利用不足等难题。

一是活用资金,创新投入。鹿寨县探索采取“政府投入+社会资本”合作新模式引进社会资本,开发保护古镇,对闲置房屋进行回收、租赁,投资建设龙兴雲舍、西眉公馆等精品民宿,进一步盘活传统建筑资源。

二是探索“旧为新用、保用并举”路径,将历史资源转化为文化动能,实现保护与发展的平衡。如原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柳州特种汽车厂厂房转型为“鱼峰体育园”,年服务市民超10万人次;柳州空气压缩机厂旧址通过“遗产保护+发展利用”双轨思路,规划为文创园区,成为工业旅游示范点。

三是历史街区微更新成效显著。东门、曙光西路街区通过“绣花”式改造和业态植入,日均客流超5000人次,带动周边商业营收增长35%。依托中秋灯会、“广西三月三”等传统节日,在历史文化街区举办主题市集、沉浸式戏剧等活动,带动片区夜间经济收入同比增长28%

三、关于设立柳州市传统建筑保护专项基金方面

资金保障是传统建筑保护工作的生命线,仅靠地方财政投入是远远不够的,我市聚焦全市历史建筑、文物保护单位、侗族木构建筑、传统村落民居、工业历史建筑、近现代特色风貌建筑等各类传统建筑的保护、修缮、管护与活化利用,构建“财政保障、上级补助、社会参与、收益反哺”的多元化、可持续资金保障体系。

一是主动谋划、精准对接。在自治区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的积极争取和大力支持下,柳州市三江侗族自治县成功入选2023年国家级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县,获得中央补助资金7500万元,支持构建传统村落保护利用传承体系,不断增强传统建筑的生命力。

二是优化配置,整合各类资金。“十四五”以来,吸引社会投资约11亿元,财政投入1300余万元,用于历史建筑修缮,累计完成修缮项目14个,修缮面积8.7万平方米,历史建筑总体活态利用率达96.21%。2021年至2024年我市共计31个村寨获得广西民族特色村寨称号,6个村寨先后获评广西民族特色村寨与乡村旅游融合发展试点村寨,投入少数民族特色村寨资金共2000多万元,大力建设和美村寨,有效推动了民族文化与乡村旅游融合发展。

三是创新机制,吸引社会资本。推动工业遗产保护与文旅发展深度融合,吸引社会资源将原柳州电子管厂旧址改造为“石尚1966”文化创意产业园,保留工业建筑风格,引入奇石交易、艺术沙龙、民办博物馆等文化业态,获评广西首批自治区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2025年启动“柳州工业遗产廊道”线性文化遗产专题调研,探索“老厂房+”模式,推动造漆厂、西江造船厂等闲置厂房盘活利用。在黄竹巷等历史街巷,采用“微改造”方式改善环境,同时引入螺蛳粉等本土业态,并成立居民自管小组,实现“租金反哺经济”,促进了社区参与和活力提升。对曙光西路、东门等历史文化街区进行保护与修缮,整治后的小南路骑楼群、太平西街和中山西路骑楼群成为亮丽的城市景观和年轻人喜爱的打卡地,充分发挥了历史街区的社会效益。

四、关于健全社会参与长效机制方面

一是拓宽线上公开宣传阵地。依托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公布我市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工业遗产等历史文化资源基础信息,公布线索上报、群众监督反馈入口。同时持续扩宽柳州历史文化对外宣传展示渠道,高效配合中央电视台《宗师列传》、自治区《柳州美食大V柳宗元》等节目拍摄,参与“广西全域旅游大集市”推介曙光西路历史文化街区。原创音乐剧《致青春》在全国15个省区市巡演77场,传播柳州工匠精神。2025年,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纪录片《文脉春秋·柳州》在央视一套播出,收视率位居上星频道同时段第一。充分借助《人民日报》、新华网、《广西日报》、“学习强国”平台等主流媒体,全方位宣传展示柳州历史文化名城建设成果。

二是培育“城中记忆”志愿者队伍,联合高校建立实习基地。市教育局指导柳州市城市职业学院依托建筑工程与艺术设计学院专业优势,结合广西柳州地域文化特色,以“广西高校高水平创新团队(传统村落保护与研究)”“柳州文化资源开发与传播研究院|”为平台,将文化遗产保护与专业教学、实习实训深度融合,构建了特色鲜明的实践育人体系。建成校内侗族木构建筑营造技艺博物馆、杨似玉大师工作室、木作技艺工作坊、文化遗产数字化工作室等研习基地,获评“全国职业院校非遗教育传承示范基地”“广西职业教育民族文化传承创新基地”。近三年接纳实习实训师生、志愿者超2000人次,成为“城中记忆”志愿者培育核心阵地。同时创新“校村融通、项目驱动、文化传承”培养模式,与三江侗族自治县多个传统村落签订共建协议,2021年以来累计组织300余名师生深入一线,开展历史建筑测绘、非遗记录、口述史采集等田野实践。

三是引导本地龙头企业将传统建筑保护纳入ESG(环境、社会、治理)责任范畴。如引导柳州市文旅集团盘活柳州市空气压缩机厂老旧厂房遗存,投资建设柳空文创园,对老厂房建筑加固修缮,保护性改造,把工业遗存活化利用,创新性搭建起“文化产业+创意经济+旅游经济”融合平台,年接待游客超30万人次,成为广西工业文旅新标杆;柳工集团长期将传统村落保护纳入社会责任清单,先后投入141.5万元帮扶三江美俗村开展传统民居保护、村落环境提质,让传统村落焕发新的生机活力。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市将始终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柳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相关要求,结合柳州实际,系统保护我市传统建筑资源,传承地域特色文脉。

(一)全面摸排建档,压实管护责任。依托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老城区老街区专项调查等工作,开展各县区逐栋勘查,建立“一屋一档”数字化台账,完整记录传统建筑年代、结构病害、特色构件、产权归属与历史信息。根据历史文化资源的实际情况,设置保护标志牌,明晰乡镇、村社、产权人三级管护职责,落实专人日常看管,定期开展安全巡查,建立隐患整改销号机制,并将具有重要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文物点推荐申报自治区文物保护单位、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二)强化资金保障全面提升保护管理效能。探索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元投入机制,在城市更新、土地出让中计提历史文化保护专项资金,形成稳定“资金池”;主动对接自治区、中央文化保护传承、城市更新等专项,保障抢救性修缮资金需求。对私人产权历史建筑提高修缮补助比例,探索产权托管、租赁经营等模式,盘活闲置建筑。

(三)深化活化利用模式创新,推进街区微更新建设。一是推进历史建筑“分类活化、功能再生”。对工业遗产类建筑(如柳州空气压缩机厂老厂区),延续“柳空文创园”模式, 植入工业旅游、艺术展览等业态;对民国时期建筑(如柳州电灯公司旧址),结合非遗传承打造特色体验馆;对宗祠、古民居类建筑,鼓励作为社区活动中心、民俗展示馆使用,二是实施历史文化街区“微改造、精提升”,强化业态引导与文化融合。制定历史文化街区业态准入清单,重点引进非遗工坊、文创设计、特色餐饮等业态,限制同质化低端商业;依托“广西三月三”“中秋灯会”等传统节日,举办沉浸式文化活动,推动历史建筑与民俗文化、夜间经济深度融合;建立活化利用评估机制,动态优化业态布局。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柳州市未定级传统建筑保护工作的关心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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