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利社会公众向本机关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增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沟通和相互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编制《柳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并实时更新。
需要获取柳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在柳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门户网站(http://new.wglj.liuzhou.gov.cn/)上查阅。
一、本机关持有政府信息基本情况
(一)机构职能
根据中共柳州市委办公室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柳办〔2019〕42号)文件规定,本机关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关于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可在本机关官方网站(http://new.wglj.liuzhou.gov.cn/)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机构职能栏目中查询相关内容。
(二)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为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群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以及法律和国务院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包括:机构概况、通知公告、政策法规、政策文件、政策解读、权责清单、人事信息、建议提案结果、规划计划、预算决算、“三公”经费、数据发布、职称工作、社会公益建设信息、便民查询服务、反馈信箱、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依申请公开等方面。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可在本机关官方网站(http://new.wglj.liuzhou.gov.cn/)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栏目中查询《柳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二、本机关对外发布政府信息情况
(一)官方网站:http://new.wglj.liuzhou.gov.cn/
(二)官方微信公众号:柳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三)官方微博:@柳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四)官方抖音号:柳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可至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指南页面进行下载,网址:http://wglj.liuzhou.gov.cn/zwgk/ysqgk/202012/t20201229_2355154.shtml)后,可通过以下方式向本机关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一)当面提交,地址:柳州市鱼峰区新柳大道91号启元广场A座9楼915办公室,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 (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本机关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邮政寄送,收件人:柳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办公室,地址:柳州市鱼峰区新柳大道91号启元广场A座9楼915办公室,邮编:545616,联系电话:0772-2812452,请在信封显著位置上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联系电话:0772-2812452,请在信封显著位置上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三)电子邮箱提交,邮箱:lzswgl@126.com,电子邮件标题请写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发送后请致电:0772-2812452,以便及时查收。
(四)传真提交,号码:0772-2817604,请在传真件的显著位置标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四、申请需提供的材料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二)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三)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五、本机关确认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间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时间,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行政机关应当出具书面凭证;
(二)申请人以挂号信等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行政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三)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四)需要与申请人确认收到申请时间,但申请人未提供电话联系方式或者提供的联系电话无法接通的,行政机关应当做好登记,自恢复与申请人的联络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应告知申请人答复时限,答复时限为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及时告知申请人,延期一般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六、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情况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柳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办公室,负责接收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公地址:柳州市鱼峰区新柳大道91号启元广场A座9楼915办公室,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 (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联系方式:0772-2812452。
本机关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柳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来源: 柳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发布日期: 2024-09-10 14:43
为便利社会公众向本机关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增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沟通和相互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编制《柳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并实时更新。
需要获取柳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在柳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门户网站(http://new.wglj.liuzhou.gov.cn/)上查阅。
一、本机关持有政府信息基本情况
(一)机构职能
根据中共柳州市委办公室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柳办〔2019〕42号)文件规定,本机关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关于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可在本机关官方网站(http://new.wglj.liuzhou.gov.cn/)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机构职能栏目中查询相关内容。
(二)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为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群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以及法律和国务院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包括:机构概况、通知公告、政策法规、政策文件、政策解读、权责清单、人事信息、建议提案结果、规划计划、预算决算、“三公”经费、数据发布、职称工作、社会公益建设信息、便民查询服务、反馈信箱、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依申请公开等方面。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可在本机关官方网站(http://new.wglj.liuzhou.gov.cn/)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栏目中查询《柳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二、本机关对外发布政府信息情况
(一)官方网站:http://new.wglj.liuzhou.gov.cn/
(二)官方微信公众号:柳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三)官方微博:@柳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四)官方抖音号:柳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可至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指南页面进行下载,网址:http://wglj.liuzhou.gov.cn/zwgk/ysqgk/202012/t20201229_2355154.shtml)后,可通过以下方式向本机关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一)当面提交,地址:柳州市鱼峰区新柳大道91号启元广场A座9楼915办公室,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 (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本机关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邮政寄送,收件人:柳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办公室,地址:柳州市鱼峰区新柳大道91号启元广场A座9楼915办公室,邮编:545616,联系电话:0772-2812452,请在信封显著位置上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联系电话:0772-2812452,请在信封显著位置上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三)电子邮箱提交,邮箱:lzswgl@126.com,电子邮件标题请写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发送后请致电:0772-2812452,以便及时查收。
(四)传真提交,号码:0772-2817604,请在传真件的显著位置标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四、申请需提供的材料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二)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三)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五、本机关确认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间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时间,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行政机关应当出具书面凭证;
(二)申请人以挂号信等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行政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三)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四)需要与申请人确认收到申请时间,但申请人未提供电话联系方式或者提供的联系电话无法接通的,行政机关应当做好登记,自恢复与申请人的联络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应告知申请人答复时限,答复时限为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及时告知申请人,延期一般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六、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情况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柳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办公室,负责接收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公地址:柳州市鱼峰区新柳大道91号启元广场A座9楼915办公室,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 (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联系方式:0772-2812452。
本机关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