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柳州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组织拟定相关发展规划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指导、协调、推动全市文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行业体制机制改革和产业发展工作;依法负责文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统计工作。
(3)负责全市文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行业监管;依法监管全市文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机构和业务以及文化产品、出版物、广播影视节目的内容和资料,依法实施有关行政许可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对市场经营活动的监管工作;负责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指导县、区文化市场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负责新闻出版单位行业监管;负责全市印刷复制及发行行业监管;依法实施文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相关行政审批工作。
(4)负责对全市文艺类产品网上传播、互联网出版、手机书刊、手机文学业务等数字出版内容和活动进行监管;负责监管网络文艺类产品、网络视听节目、公共视听载体播放节目,审查其内容和质量。
(5)负责推进全市文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与科技融合,拟订全市文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科技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监管全市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传输、监测和安全播出;推进广播影视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及应急广播建设;负责指导、协调全市文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系统安全保卫工作。
(6)组织推进全市文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领域的公共服务,规划、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负责重点文化设施建设和管理,指导、管理全市公共文化事业,指导图书馆、群众艺术馆、文化馆(站)事业和基层文化建设;组织实施全市广播电影电视工程,扶助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贫困地区文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建设和发展;指导、监管全市广播电影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指导、推动开展各类公共文化工作;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活动和广播电影电视活动。
(7)负责全市著作权管理和公共服务,组织查处著作权侵权盗版案件。加强软件正版化管理。
(8)指导、管理文学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化艺术品种,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
(9)拟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10)拟订动漫、游戏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动漫、游戏产业发展;指导重点文化艺术科研项目攻关及重大成果推广工作和文化艺术行业职业教育。
(11)拟订全市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指导、监督文物保护、考古发掘和开发利用工作,指导全市博物馆、文物管理机构等业务建设,负责文物和博物馆有关审核、审批事务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古籍整理出版工作;组织指导重要文件文献、重点出版物的印制和发行工作。
(12)指导和管理全市文化、新闻出版和广播影视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13)组织、指导、协调全市“扫黄打非”工作,组织查处大案要案,承担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14)领导市广播电视台,对其宣传、发展、传输覆盖等重大事项进行指导、协调和管理。
(15)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主要工作目标
2018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第一年,我们将深刻领会会议精神,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和柳州市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坚守文化初心,坚持文化自觉,坚定文化自信,以中华优秀文化为根脉,以创新性发展为动力,不断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繁荣社会主义文化发展,提升柳州市文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事业的传播力和创造力,努力满足人民过上美好生活的新期待,为实现“率先建成”和“打造龙头”双目标提供强大的文化凝聚力和精神推动力。
(1)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
结合党的十九大精神,瞄准自治区成立60周年、改革开放40周年、“三月三”等重大时间节点,继续开展“深入生活 扎根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创作反映新时代精神风貌、广大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作品,努力打造柳州“十三五”时期艺术精品。以第十届广西戏剧展览、第四届广西青年舞蹈演员比赛等艺术展览赛事为抓手,推动舞蹈、戏曲、美术等艺术门类的创作,力争在比赛中取得好成绩。同时筹划举办庆祝自治区成立60周年文艺晚会和文化艺术成果展、全市歌咏汇演、柳州市舞台艺术“歌仙杯”文艺展演等艺术活动。
继续推动舞蹈诗《侗》等剧目开展国内外巡演,力争2018年再次走出国门。进一步开拓国内外演出渠道,努力运作民族歌舞剧《白莲》、民族音画《八桂大歌》、原创音乐秀《弦舞蜻蜓》、彩调剧《空村》等剧目开展巡演活动,努力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大力开展“戏曲进校园”活动,2018年戏曲进校园工作计划实现100%覆盖率。加强美术创作,用好美术馆免费开放经费,策划举办高质量的美术展览。继续做好国家艺术基金等项目的申报工作,为我市的艺术创作和项目打造赢得更好的支撑条件。
(2)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大力提升舆论引导力。
坚持以广播、电视和网络传播为主阵地,突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这条主线,统筹做好改革开放四十周年、自治区成立六十周年大庆等重大主题报道,抓好宣传阐释,唱响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时代主旋律。继续推进媒体融合,以全媒体新闻中心建设为龙头,完善“中央厨房”, 采取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打造立体化、全方位的宣传报道格局。努力实现新媒体视频直播常态化,增强广播电视影响力,力争《在柳州》APP用户下载量突破90万接近100万。深化广播电视台改革工作,创新工作流程,完善设备设施,重塑广电品牌影响力,加大与社会各界合作共赢的力度,提高经营创收。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组织全市文艺工作者组成文艺小分队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文艺小分队充分发挥轻骑兵作用,用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艺术语言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
(3)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坚持“重心下移、共建共享”,努力解决公共文化服务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提升人民群众的文化获得感。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积极申报及建设村级公共文化服务中心,做好农家书屋出版物更新,加强乡镇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工程力度,推进广播电视由“村村通”向“户户通”升级。提高城乡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水平,采购流动文化服务车,开展流动服务,打通公共文化服务的“最后一公里”。组织“春雨工程”全国文化志愿者边疆行系列活动,着力实现优质文化资源向基层乡村延伸。打造一流的文化服务设施,推进市图书馆新馆、市群众艺术馆新馆项目,继续落实公共文化设施场所免费开放。开展柳南区示范项目验收工作,确保柳南区创建第三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通过验收。
(4)丰富群众性文化活动,提升百姓幸福获得感。
持续开展各类文化活动,打造文化惠民品牌,为人民群众提供丰富的精神食粮,共享文化发展成果。举办开展“我们的节日”、“中外优秀剧目月月演”“刘三姐大舞台周周演”“东门戏台周末邀您看大戏”“我的中国梦•想唱你就来”——卡拉OK走村入屯、第十九届“柳江之夏”群众文化系列活动等惠民演出活动。深入开展农村电影公益放映和社会电影公益放映。落实城乡艺术教育工程,增加活动覆盖面,让群众文艺演出品牌更加深入人心。开展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和优秀社区文艺队评选创建工作,扶持基层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活动的创新项目。评选市级优秀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村屯文艺队并予以设备奖励。组织优秀群众文艺节目参加全区基层群众文艺汇演及全区基层群众文艺会演优秀节目巡演、第十八届“八桂群星奖”并组织优秀节目巡演。
(5)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推进资源合理利用。
切实加大文物保护力度,做好各项文物保护工程建设。积极推进三江侗族村寨申遗工作,与湖南、贵州协力开展联合申遗。突出地域风格,建设特色博物馆,发挥主题鲜明的社会教育功能,完善柳州市军事博物园机构及园区建设,打造集抗战文化、爱国教育等为一体的军事特色博物园;实施考古遗址公园建设,打造以白莲洞博物馆为中心,以鲤鱼嘴、柳江人遗址为两翼的柳州史前特色博物馆网络,完成白莲洞古人类遗址博物馆建设,确保在自治区成立60周年时对社会开放。加强博物馆主题策划,举办10场左右大型专题展览,开展5.18国家博物馆日主题活动和第五季“走进博物馆群”活动。组织开展全市非国有博物馆运营考评,修改运营补助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考评体系。积极推进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申报,助推我市文物保护工作迈上新水平。
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能力的建设,继续建立完善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开展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及保护平台的申报工作。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整体性保护,推进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申报。做好创新性传承发展,运行柳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和展示线上平台,深入开展“非遗进校园”系列活动,办好“壮族三月三”非遗展、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宣传展示活动,举办服务于传承人群的非遗技艺普及和技能提升培训班。振兴特色传统工艺,促进传统工艺与文创产业融合发展。
(6)创新文化产业生产经营机制,培育新型文化业态。
贯彻落实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理念,创新生产经营机制,完善文化经济政策,培育新型文化业态。加快推进东盟国际龙城府休旅世界、东方梦工场、文化艺术创业园、风情港新影院等重点文化产业项目建设。积极培育和发展具有鲜明区域特点和民族特色的文化产品和服务。积极争取各级文化产业资金和政策的支持。积极参加广西特色文化产业发展先进县、自治区特色文化产业重点项目库、首批自治区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示范基地的等文化产业评选创建工作。大力扶持小微文化企业,打造柳州市文化产业双创示范基地。积极实施原创动漫作品和品牌培育计划,加大对原创动漫游戏产品的扶持力度。开展文化产业招商引资,推动我市优秀文化产业企业参加国内各大展会,开展对外开展文化领域投资合作,积极参与国内外文化合作和竞争,推动柳州文化产业走出去。
(7)加强文化市场体系建设,推进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认真组织开展“扫黄打非”及文化市场各项专项整治行动,以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为重点,以安全生产大检查为契机,确保我市文化市场的安全稳定。开展文化市场规范化建设,深入案件查办,切实提升办案能力。加大案件的查处,做好行政与司法的有效衔接,力争在新的执法领域有所突破。推进“扫黄打非”行业自律工作,在网站网吧、印刷复制、出版物市场、邮政寄递等四个出版物源头行业建立自律机制,强化“扫黄打非”进基层工作成果。积极探索推进行业转型升级,以“改变场所环境”和“鼓励多元化经营”为基本点,通过指导场所经营者改善消费环境、提高服务水平、升级硬件设备配置、创新经营模式、学习科学管理等方式,扎实推动上网服务行业、娱乐行业转型升级工作。全力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进一步扩大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成果。强执法人才队伍建设,继续举办执法人员培训班,加强执法人员系统培训,特别是新执法领域的法律法规和实务操作方面的培训,打造一支复合型执法人才队伍。
(8)加大文化扶贫力度,打赢脱贫攻坚战。
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准确把握贫困群众文化需求,全面补齐文化短板。推动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倾斜向贫困地区倾斜,结合我市贫困地区民族自治县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覆盖工程,努力完成全市210个贫困村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任务。挖掘和利用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实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壮大民俗文化产业,拉动贫困地区农民就业,促进增收。积极构建文化产业扶贫、社会扶贫互为补充的文化扶贫格局,促进文化志愿服务向贫困地区发展,组织全市文艺院团开展“送戏下乡”活动,培养当地文化骨干、文化能人,帮助贫困地区组建群众业余文艺队伍,丰富贫困地区精神文化生活。继续加强扶贫工作的宣传舆论引导,并积极开展新闻扶贫、广告扶贫,免费推介农产品,拍摄扶贫宣传片、纪录片,利用媒体宣传力量助推脱贫攻坚。
(9)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严格履行党建工作主体责任。
强化新时代理论武装。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体党员干部,推动系统党员干部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压实党建主体责任。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修订完善党建工作制度,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加强对基层党建工作督查,“月考核月通报”制度形成长效机制。严肃党内组织生活。积极创新系统基层党组织活动方式,坚持落实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制度,组织开展“支部学讲话、书记上党课、党员写感悟”、在职党员进社区“四联双报到”活动,认真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继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杜绝基层党组织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坚决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构建责任链条、强化督促考核、严格责任追究。抓好意识形态领域阵地建设,严防出现严重政治导向问题,并通过优秀文化凝聚发展力量,为人民提供精神指引。
(10)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实里做,紧盯老问题,关注新动向,坚决防止反弹回潮,推动党风政风全面持续好转。突出监督问责。重点加强对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加大对《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新颁布党内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问责,严肃查处无视制度、随意变通、故意规避等现象。强化扶贫民生领域的监督检查。每个季度对我局涉及扶贫(民生)领域的文化惠民项目开展一次专项巡察工作,重点督查领导干部抓工作落实情况、熟悉扶贫政策情况以及扶贫工作推进情况,坚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11)提高人事服务能力,强化人才队伍科学化建设水平。
着力提升组织人事工作规范化进程,加强组织协调,做好2018年公务员、系统单位人员招录(聘)、工资调整、档案管理、公积金缴存提取、社保改革、职称评审、离退休干部管理等工作。建立系统人员、编制台账制度,及时掌握全系统人员编制情况。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各级部门业务能力素质提升培训、网络学习培训,提升干部综合素质。合理构建人才队伍,及时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加大年轻干部的培养使用力度,选强配齐局系统单位领导班子。做好2018年度“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文化工作者专项实施项目工作, 推动“三区文化志愿者”工作向专业化规范化发展,努力提高“三区”文化工作者素质,助推“三区”文化发展。做好“人才小高地”项目的推进实施,做好各级各层次人才推荐工作。
(12)强化安全监管职能,筑牢文化发展安全底线。
加强文化娱乐场所的监管工作,严密组织“扫黄打非”专项行动,维护国家意识形态安全,加大查堵反制有害出版物力度,全力扫除淫秽色情出版物及有害信息,集中整治出版物市场及印刷企业,严查网吧和娱乐场所违法违规行为,配合打击文化市场涉黄涉赌涉毒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广播电视播出监管力度,加强辖区内网络视听节目的监管,组织开展卫星广播电视设施专项整治、“黑广播”专项检查等行动。加强文化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落实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专项行动任务,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教育。
(13)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为文化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贯彻落实《柳州市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推动柳州文化走出去的实施意见》,尽快完善并争取出台《柳州市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体育服务实施办法》《进一步深化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通过加快文化体制机制创新,释放文化发展活力。拟制并出台《柳州市实体书店扶持办法》,加强城乡实体书店网点建设,创新经营发展模式,促进实体书店转型升级。加强公共文化资源数字化建设,继续推进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改革,完善制度设计,做好鹿寨县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改革试点工作。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完善规范网吧黑名单制度。
二、机构设置情况
柳州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共有直属单位18个(含机关本级)。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1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9个,差额拨款事业单位3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4个。行政单位是柳州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是柳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分别是:柳州市图书馆、柳州市白莲洞洞穴科学博物馆、柳州市群众艺术馆、柳州市文物局、柳州市画院、柳州市艺术研究所、柳州市博物馆(含柳州工业博物馆及柳州市文庙)、柳州市广播电视监测中心、柳州市军事博物园。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分别是:柳州市广播电视台、柳州市艺术剧院、柳州市文物商店。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分别是:柳州市演出公司、柳州市柳北剧场、柳州市红星影剧院、柳州市美术广告公司。
机关本级内设科室分别为:办公室、政策法制科、艺术科、公共文化服务科、文化产业科、非物质文化遗产科、文物科、市场管理科(“扫黄打非”办公室)、版权管理科、印刷发行科、传媒机构和网络视听节目管理科、科技事业科、宣传出版管理科、财务审计科、人事科、直属机关党委及机关服务中心等17个科室。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单位人员编制总数为871人,其中:行政编制(含参公单位)71人,事业编制794人,工勤编制6人。编内在职625人,其中:行政在职67人,全额事业在职211人,差额事业单位在职325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19人,工勤编制3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补助48人。
(一)机关本级
编制54人,其中:行政编制48人,工勤编制6人。编内在职53人,其中:行政在职46人,工勤编制7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补助8人。
(二)柳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
参公编制17人,编内在职17人,退休人员11人,聘用人员0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补助2人。
(三)柳州市图书馆
全额事业编制95人,编内在职75人,退休人员53人,聘用人员14人。离休人员无,退休补助7人。
(四)柳州市白莲洞洞穴科学博物馆
全额事业编制15人,编内在职15人,退休人员5人,聘用人员18人。离休人员无,退休补助1人。
(五)柳州市群众艺术馆
全额事业编制48人,编内在职39人,退休人员42人,聘用人员3人。离休人员无,退休补助4人。
(六)柳州市文物局
全额事业编制10人,编内在职9人,退休人员1人,聘用人员3人。离休人员无,退休补助无。
(七)柳州市画院
全额事业编制10人,编内在职7人,退休人员7人,聘用人员2人。离休人员无,退休补助1人。
(八)柳州市艺术研究所
全额事业编制12人,编内在职8人,退休人员12人,聘用人员无。离休人员无,退休补助2人。
(九)柳州市博物馆(含柳州工业博物馆及柳州市文庙)
全额事业编制54人,编内在职46人,退休人员21人,聘用人员135人。离休人员无,退休补助5人。
(十)柳州市广播电视监测中心
全额事业编制10人,编内在职9人,退休人员6人。聘用人员无。离休人员无,退休补助无。
(十一)柳州市军事博物园
全额事业编制26人,编内在职无,退休人员无,聘用人员27人。离休人员无,退休补助无。
(十二)柳州市广播电视台
差额事业编制295人,编内在职205人,退休人员112人,聘用人员279人。离休人员无,退休补助无。
(十三)柳州市艺术剧院
差额事业编制205人,编内在职119人,退休人员210人,聘用人员无。离休人员无,退休补助18人。
(十四)柳州市文物商店
差额事业编制1人,编内在职1人,退休人员7人,聘用人员无。离休人员无,退休补助无。
(十五)柳州市演出公司
自收自支事业编制9人,编内在职8人,退休人员22人。离休人员1人。
(十六)柳州市柳北剧场
自收自支事业编制8人,编内在职4人,退休人员10人,聘用人员12人。
(十七)柳州市红星影剧院
自收自支事业编制4人,编内在职0人,退休人员10人,聘用人员2人。
(十八)柳州市美术广告公司
自收自支事业编制18人,编内在职7人,退休人员31人。
第二部分:柳州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18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部门收入总预算16009.97万元,同比增加575.47万元,同比增长3.73%。2018年部门收入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增加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绩效工资及养老保险金等;二是新增事业单位柳州市军事博物园日常经费。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6009.97万元,同比增加575.47万元,同比增长3.73%。
2.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无增减变化。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无增减变化。
4.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部门支出总预算16009.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84.1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2.38%,同比增加922.27万元,同比增长21.64%;项目支出10825.8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7.62%,同比减少301万元,同比下降2.71%。2018年部门支出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基本支出增加;同比人员经费增加;新增事业单位柳州市军事博物园日常经费。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5类,其中:
(1)教育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1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06 %,同比减少84.29万元,同比降低 89.39 %;
(2)文化体育与传媒类科目支出13042.5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1.47%,同比减少1658.98万元,同比降低11.28 %;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支出2198.3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3.73 %,同比增加2185.56万元,同比增加17141.65%;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科目支出291.9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合计1.82 %,同比增加78.69万元,同比增长36.90%;
(5)住房保障类科目支出467.1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合计2.92%,同比增加54.49万元,同比增长13.21%。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5184.1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2.38%,同比增加922.27万元,同比增长21.64%。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4596.3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8.66%,同比增加1166.73万元,同比增长34.02%。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568.2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0.96%,同比增加168.18万元,同比增长42.04%。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9.5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0.38%,同比减少412.64万元,同比降低95.47%。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10825.8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7.62%,同比减少346.8万元,同比下降3.10%。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599.8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5.54%;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9935.63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91.78%;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11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03%;
资本性支出预算75.68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70%;
其他支出预算103.68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96%;
二、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情况
(一)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6009.97万元,同比增加575.47万元,同比增长3.73%,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增加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工资和离休费;二是增加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绩效工资及养老保险金等;三是新增事业单位柳州市军事博物园经费。收入增加,支出同比增长。
(二)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16009.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16009.9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算0万元。
(三)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16009.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6009.9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0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6009.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84.13万元,项目支出10825.84万元。其中:
行政运行753.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3.9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商品和服务支出以及办公设备采购。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5.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项目支出的其他支出。
文化活动支出108.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08.00万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支出。
群众文化支出560.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3.14万元,项目支出207.12万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支出。
文化创作与保护支出55.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55.40万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支出。
文化市场管理支出126.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26.94万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支出。
其他文化支出563.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49万元,项目支出498.88万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其他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电影支出120.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20.50万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
其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支出5360.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04万元,项目支出5281.25万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其他支出。
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08.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08.00万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0.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9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对于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行政单位医疗支出61.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3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
住房公积金支出467.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7.1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
其他文物支出4.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文物保护支出371.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8.32万元,项目支出172.90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
博物馆支出2109.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9.09万元,项目支出1729.96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图书馆支出1045.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3.32万元,项目支出421.89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30.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0.5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补助。
艺术表演团体支出1639.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69.35万元,项目支出470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78.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8.5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纳等。
其他教育支持1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400万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
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2.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三、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18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54.12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8.1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46万元。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54.12万元,比2017年预算56.50万元,同比减少2.38万元,同比下降4.21%。减少主要原因是:压缩“三公”经费开支。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8年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无增减变化。
2.公务接待费2018年预算8.12万元,同比减少2.38万元,同比下降22.67%,减少原因:压缩公务接待费。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2018年预算46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与上年持平。
(1)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预算0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预算46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与上年持平。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本级及下属单位共有1个行政机关和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95.31万元,同比增加42.05万元,同比增长27.44%,增加的原因:2016年绩效考评奖金纳入工会费计算基数等。
另外,下属共有16个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72.94万元,同比增加92.29万元,同比增长32.88%,增加的原因:2016年绩效考评奖金纳入工会费计算基数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2236.17万元,同比增加1192.38万元,增长114.24%,增加的原因:新增柳州市军事博物园,需采购设备。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划分,集中采购1844.02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732.42万元,工程类采购200万元,服务类采购911.6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82.46%,同比增加816.27万元,增长79.42%;分散采购392.15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295.23万元,工程类采购50万元,服务类采购46.92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17.54%,同比增加376.11万元,增长2344.83%。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18年纳入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管理的项目31个,涉及金额1405.47万元,其中: 第十三届舞台艺术歌仙奖,项目预算金额5万元;元宵花灯展,项目预算金额5万元;三月三非遗展活动,项目预算金额3.6万元;网站运行维护费,项目预算金额10万元;参加全国、全区文艺比赛,项目预算金额20万元;三月三“鱼峰歌圩”全国山歌邀请赛项目预算金额22万元;地方戏曲剧种传承工作经费,项目预算金额12万元;文化宣传费,项目预算金额10万元;文化产业大厦办公场所物业费,项目预算金额72.17万元;柳州百科全书编纂经费,项目预算金额10万元;文化产业大厦办公场所租金,项目预算金额303.40万元;物业管理费,项目预算金额3.5万元;网络监控平台维修维护,项目预算金额5万元;消防系统维护、保养、测试费,项目预算金额4.5万元;金鸡岭柳宗元雕像保养年度经费,项目预算金额6万元;网络服务费,项目预算金额3万元;消防安保系统更新及维护费,项目预算金额5.37万元;物业管理费,项目预算金额46.92万元;物业管理费,项目预算金额150万元;专用设备保险费,项目预算金额15万元;古亭山发射设备维护费,项目预算金额95万元;宽带租用费,项目预算金额20万元;监测台维护费(含六县广播电视监测调度指挥平台经费),项目预算金额13万元;外包保安保洁经费,项目预算金额52.44万元;展陈维护费,项目预算金额22万元;文物资料整理汇编,项目预算金额5万元;,展馆内绿色植物租摆,项目预算金额9.6万元;外包保安保洁经费,项目预算金额96万元;文庙物业管理费,项目预算金额91.08万元;柳州市军事博物园武器设备维护费,项目预算金额84万元;柳州市军事博物园物业管理费(含桂南会战,胡志明旧居,大韩民国旧址),项目预算金额204.29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柳州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资产账面价值共计833.69万元。本部门核定公务用车编制为1辆,实有车辆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7个,金额6053.84万元,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6053.84万元。项目分别为:1.项目名称:柳州市中外优秀剧目“月月演”,预算金额240万元;2.项目名称:柳州市广播电视台税费,预算金额412万元。3.项目名称:广告经营创收成本费用,预算金额580万元。4.项目名称: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含工资、社保、工会费、邮电费、车辆费、水电费等),预算金额2932万元。5.项目名称:专用设备维修费,预算金额200万元。6.项目名称:财政定补(支付在岗人员及退休人员工资),预算金额1400万元。7.项目名称:购图书资源经费,预算金额289.84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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